4月18日,浙江省長興縣人民政府召開全縣氣象工作會議,重點研究部署氣象防災減災工作。會議要求,全縣氣象災害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和各鄉鎮(街道、園區)要按照《長興縣氣象災害防御辦法》長政發〔2012〕83號文件的精神,以年初長興縣氣象災害防御領導小組辦公室獲批正式成立為契機,更好地落實“政府領導,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的氣象災害防御工作機制,進一步加強氣象災害防御部門工作職責,加強部門聯動,制定和完善長興縣基層氣象災害組織體系長效機制建設,規范考核、管理、激勵、培訓等機制,充分發揮基層氣象組織體系在防災減災工程中的作用,全面提升公眾的氣象防災減災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