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是工人階級的新鮮血液和重要組成部分,只要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或有事實勞動關系的,符合《中國工會章程》規定的,均應吸收他們加入工會,任何單位不得以戶籍或工作時間長短為由限制其加入工會。
(摘自《工會會員手冊》中國工人出版社2009年3月,地址:北京市東城區鼓樓外大街45號;郵編:100120;電話:010——62046264;傳真:010——8208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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