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會正義對于任何一個政治社會的存在和可持續發展而言都具有構成性的意義,在“中國夢”語境中探討社會正義問題尤其具有批判性銳度和建設性內涵。“中國夢”為中國社會正義建設提供了政治原則指導,在吸收經典正義理論合理要素基礎上,中國特色的社會正義必須基于中國的社會現實和政治話語語境建構自己的基本正義原則,
這一原則的要義是,社會政治地位、經濟利益分配和環境資源享有的不平等應做如此安排,以使之適合于:最不利者的最低自尊需要、最基本的發展要求和最大長遠利益前景;各個階層所期望的合理相對差別的要求;對特殊地區和特殊群體的補償要求以及代際正義的要求。
以此原則為指導,中國正義論必須提出社會正義的基本范圍及其判斷標準;在此基礎上,國家、社會組織與個人在作為社會正義責任者的意義上,彼此結合成為了真正的統一體。
但要建構一種單一的社會正義模式并析出其正義體制的分配原則將是極其困難的,正確的做法是根據我們所處其中的社會關系模式的內在特性,提煉出各個社會關系模式達致社會正義的分配原則。社會正義秩序的統一性目標則要求,在社會正義的建構過程中,應當藉由寬容的制度設計充分吸納對社會正義理解的差異性,在通過理性對話不斷尋求社會共識的基礎上重塑社會基本結構。由此,中國的社會正義建設就應當踐行一條從差異到融合、從爭議到共識、從多元到統一的和諧漸進之路。(山東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魏治勛)
編輯 黃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