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甘肅省舉行省林業建設及森林資源清查情況新聞發布會。省林業廳黨組成員、副廳長樊輝介紹有關情況,并回答媒體記者的提問。
樊輝介紹說,目前甘肅省第七次森林資源清查工作現已完成,又正處于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生態文明的關鍵時期,社會對林業的需求不斷增加,林業的內涵日益顯現,林業的地位和作用空前突出。甘肅省是國家重要的生態屏障區,是黃河、長江的重要水源涵養區,地理位置特殊,生態區位十分重要。
甘肅省林業工作按照發展現代林業、建設生態文明、促進科學發展的要求,緊扣大地增綠、農民增收的目標,堅持以重點工程為抓手,促進生態建設;堅持打造富民產業,促進農民增收;堅持深化改革,促進機制體制創新;堅持民生工程建設,促進林區職工生產生活條件改善;堅持依法治林,促進森林資源保護,使全省林業建設保持了良好的發展態勢,取得了較好的成效。2008-2012年,全省共完成天然林保護、退耕還林、三北防護林等林業重點工程和造林補貼試點營造林任務1100.85萬畝,義務植樹4.45億株,建立義務植樹基地2598個。全省納入中央財政補償國家級公益林7038.36萬畝,年補償資金6.6億元;納入補償地方公益林811.44萬畝,年補償資金7667.7萬元。在河西風沙前緣建起了長達1200公里、面積750多萬畝的防風固沙林帶,基本實現了農田林網化;有近7500萬畝的沙化土地采取了治理措施;河西地區北部風沙沿線900多萬畝高產農田得到有效庇護,保障了農業穩定增產。
森林資源清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賦予的一項法定職責。森林資源清查是國家森林資源監測的主體,是獲得全國及各省森林覆蓋率和森林資源面積、蓄積、結構及其變化情況的調查方法。其成果是客觀反映全國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森林資源現狀及動態變化,制定和調整林業方針政策、規劃計劃,監督檢查各地森林資源消長任期目標責任制的重要依據,是國家最權威、最基礎的森林資源數據。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每5年組織開展一次森林資源清查。我省從1979年建立了森林資源清查體系,分別于1979、1988、1991、1996、2001、2006、2011年開展了七次清查。按照國家林業局的統一安排,2011年我省開展并完成了第七次清查。省林業廳組織全省1640名技術人員,投資2000多萬元,完成了17702個固定樣地的外業調查和142373個遙感判讀樣地的判讀及現地驗證工作,經國家林業局檢查驗收,綜合合格率97.31%,質量達到“優”級。與以往歷次清查相比,本次清查技術更先進,清查結果精度更高,數據更翔實、更可靠。
根據《國家林業局關于公布北京、河北等6省(自治區、直轄市)2011年森林資源清查主要結果的通知》。甘肅省林地面積1042.65萬公頃(15639.75萬畝),占全省總土地面積的23.18%。全省森林面積(包括有林地和國家特別規定灌木林地面積)507.45萬公頃(7611.75萬畝),森林覆蓋率11.28%。在林地面積中:有林地271.91萬公頃(4078.65萬畝),占林地面積的26.08%;疏林地16.57萬公頃(248.55萬畝),占1.59%;灌木林地360.79萬公頃(5411.85萬畝),占34.60%。其中,國家特別規定灌木林地235.54萬公頃(3533.10萬畝),其它灌木林地125.25萬公頃(1878.75萬畝);未成林地25.32萬公頃(379.8萬畝),占2.43%;苗圃地1.24萬公頃(18.6萬畝),占0.12%;無立木林地71.94萬公頃(1079.10萬畝),占6.90%;宜林地294.88萬公頃(4423.20萬畝),占28.28%。全省活立木總蓄積24054.88萬立方米,其中:森林蓄積21453.97萬立方米,占89.19%;疏林蓄積338.71萬立方米,占1.41%;散生木蓄積551.37萬立方米,占2.29%;四旁樹蓄積1710.83萬立方米,占7.11%。2014年2月27日15:12:50
據悉,第七次森林資源清查結果與第六次森林資源清查結果相比,甘肅省林地面積增加87.21萬公頃,森林面積增加38.67萬公頃、有林地面積增加32.68萬公頃,活立木總蓄積增加2346.62萬立方米,森林蓄積增加2090.14萬立方米,森林覆蓋率增加0.86個百分點,森林資源六項主要指標均實現了持續增長,充分表明在過去5年里,甘肅省林業生態建設快速發展,森林資源保護與管理工作成效顯著,標志著甘肅省林業工作進入持續、健康、較快的發展階段。(記者 薛朝華 周國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