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書出現差錯被通報批評
晏文彬想不明白,為何法院的錯誤,最終要他來承擔責任。他開始深入研究關于此案的所有能找到的材料。
研究的結果讓晏文彬大吃一驚,將會導致他巨額損失的667-3號裁定書竟然出現多個版本,不僅如此,該裁定書的第一個版本錯誤百出,公章看起來也不像是真的。
晏文彬推斷出一個可怕的結論:667-3號裁定書原本并不存在,是龍華法院承辦法官偽造的。他將這一結論向??谥性悍从?,但海口中院并未向其反饋667-3號裁定書公章到底是真是假的問題,僅形成了一份《關于對龍華區法院羅陳彪裁判文書多次差錯問題的情況通報》。
這份??谥性旱膬炔课募Q:龍華區法院法官羅陳彪在667-3號裁定書中存在嚴重過錯,導致利害關系人質疑法律文書的真實性,認為龍華區法院法官偽造法律文書、造假案,并向各相關部門多次投訴。
中國青年報記者查看這份情況通報中對667-3號裁定書錯誤的描述發現:在擬寫裁定書底稿的過程中,將本案的執行依據“(2003)龍民二初字第109號民事判決書”,錯寫成“(2003)龍民二初字第10號民事裁定書”;將申請執行人名稱“深圳市金浩安裝飾設計工程有限公司??诜止尽保e寫成“深圳市金浩裝飾設計工程有限公司??诠尽?。該裁判文書在打印過程中,除上述錯誤內容外,還將裁定主文中“被執行人海南港龍軒服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樹德”打印成“被執行人海南港軒服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樹德”。
667-3號裁定書送達后,承辦法官羅陳彪發現其中執行依據部分和被執行人名稱中的文字錯誤,奇怪的是,他沒有通過更正裁定的方式予以更正,而是通知申請執行人將原送達的667-3號裁定書送回,以手寫方式在打印錯誤部位改正,送達申請執行人的裁定書在書寫處加蓋了校對章,但667-3號裁定書另有一部分錯誤雖用手寫方式改正,卻沒有加蓋校對章。
至此,667-3號裁定書的錯誤并未完結。??谥性旱耐▓笪募@示,2010年,因需將667-3號裁定書送達國土部門協助執行,原印制的裁定書份數不足,需要加印裁定書,承辦法官在加印過程中再次出現錯誤內容,并送達??谑袊辆帧T诎l現錯誤后,承辦法官羅陳彪再次重新印刷667-3號裁定書,并重新向??谑袊辆炙瓦_。
海口中院研究了667-3號裁定書的錯誤后對承辦法官給了一個“通報批評”,但對該裁定書的公章涉假問題并未給予任何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