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河北省司法廳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河北省司法廳關于為全省“調結構、轉方式、治污染”和“四大攻堅戰”提供法律服務和保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該意見由五大部分、26條細則構成,對照河北省委省政府“調結構、轉方式、治污染”(以下簡稱“調轉治”)和“四大攻堅戰”的具體安排,逐項細化了服務措施。
河北省司法廳黨委副書記、副廳長王大為在發布會上指出,司法廳已成立210個法律服務團,按照“把四大攻堅戰落實到企業、園區和項目”的要求,指導法律服務團通過“法律服務進園區、進企業”、“法律體檢”等活動,主動貼近京津冀協同發展,在經濟運行的各類要素和各個環節,對接各類市場經濟主體,及時做好跟進服務。
此外,法律服務團還覆蓋了河北省沿海地區率先發展、縣域經濟發展和城鎮化建設、推進工業轉型升級和環境治理等方面;開展了“善行河北?律師公益行”活動,實現了縣域律師服務全覆蓋;推動了縣域綜合法律服務中心建設,制定了全面實行村(居)法律顧問制度的意見。
《意見》指出,要以服務政府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問題為重點,促進黨委政府科學決策和依法行政,發揮政府法律顧問作用,建立政府購買法律服務機制和完善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制度等。以滿足群眾的法律需求、解決群眾實際問題為出發點,通過開展“法律服務進社區、進鄉村”等一系列活動,重點圍繞就醫、就業、就學等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
王大為表示,為了提高法律服務能力和保障水平,司法廳通過“崗位練兵”、“司法行政大講堂”等活動,樹立司法行政隊伍的政治意識、宗旨意識、廉潔意識和職業意識。推進公正嚴格執法,建立執法質量終身負責制,完善權力監督體系,全面推進執法依據、流程、結果公開,以公開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