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烈士公祭活動規范化、法制化,通過烈士公祭活動激發愛國熱情、振奮民族精神、倡導奉獻意識,民政部近日在調查研究和廣泛征求多方意見基礎上,出臺了《烈士公祭辦法》。
清明節將至,人們紛紛奔赴墓地祭奠先人,寄托哀思。清明祭祖掃墓,是中華民族敦親睦族、行孝品德的具體表現,更應該成為公祭先烈的重要節日,在祭祀自己的祖先的同時,作為一個民族,更不應該忘記為了全民族的事業,為了中國人民的解放事業,在各個時期英勇獻身的革命先烈和民族英雄。
烈士公祭活動屬于大型政治性活動,必須對組織協調、宣傳報道、交通安全、醫療保障、經費保障、禮兵儀仗等方面進行通盤考慮,保障活動莊嚴、肅穆、隆重、節儉。近年來,各地也在組織單位、學校、團體清明節搞公祭活動,但也存在差異明顯,以及組織不得力、程序不規范、禮儀不莊重等問題,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烈士公祭活動的氛圍和效果,亟待進行制度規范。從這個意義上看,出臺《烈士公祭辦法》,依法規范烈士公祭活動,是國家意志的重要體現,它將原來自發的活動上升為政府行為,既體現了對革命英烈的尊重,又有利于祭奠文化的傳承,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一個沒有英雄的民族是可悲的,一個不知道尊重英雄的民族是可恥的。依法規范烈士公祭活動,體現了親情在民族繁衍生息中的凝聚力。撫今追昔,我們今天的幸福生活,不僅源于自己的先人,還有那些為國家興亡、民族自強獻出生命的革命先烈。實現國家富強、民族振興、人民幸福的“中國夢”,是近代以來所有仁人志士的共同理想。
要將夢想變成現實,就需要增強傳承意識,依法組織全體國民、尤其激勵青少年開展公祭英烈活動,在祭奠英烈時,多方面的講述英烈慷慨以赴、從容就義的先進事跡,緬懷先烈豐功偉績,弘揚愛國主義傳統,引領和激勵廣大青少年銘記歷史,為實現“中國夢”而奮斗的遠大志向,珍惜來之不易的幸福生活。
開展公祭烈士活動,重在熱情謳歌革命先烈的豐功偉績,學習革命先烈的高貴品質。革命先烈的高貴品質就在于,他們牢固樹立以天下為己任的遠大志向和博大胸襟,當國家和民族面臨危亡的時候,革命先烈們之所以奮不顧身,勇往直前。所以,公祭英烈,不在于場面多么宏大,而重在“祭”得真誠。所謂真誠,就是深情的憑吊和緬懷先烈,重溫那段激情燃燒的歲月;就是更好地繼承先烈不滅的精神,以凈化我們的心靈,升華我們的境界,激勵我們的斗志。
今年清明節,是《烈士公祭辦法》實施的第一個公祭日,各地要切實增強依法履行公祭活動的責任感和使命感,認真組織機關單位、學校、團體開展好清明節公祭烈士活動,通過誦讀烈士愛國憂國報國的名言,理解和體會他們的報國熱情,傳承他們的報國志向,讓先烈之靈、民族之魂在一代又一代后來者的身上延續,把對英烈的崇敬、對國家的熱愛,轉化為努力學習、提升本領的動力,進一步強化自立自信,發憤圖強,立足崗位,積極投身于改革開放和經濟發展的偉大實踐,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