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4年起,省高院、全省12個中級法院以及基層11個司法公開示范法院共24家法院,要在各院官方網站和中國裁判文書網上公布除法律規定外的所有裁判文書。(《太原晚報》12月31日)
網“曬”判決書,是一個來之不易、令人稱快的司法“公開”,值得贊一個。
一段時間以來,被人情、權力、金錢所“左右”而造成的冤假錯案屢有發生,“同案不同判”的現象也飽受詬病。追根溯源,缺乏的是一個有效的監管平臺。我們常說: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現在,把判決書上網公布,在“陽光”暴曬下既可以防止審判“變質”,也保障了公眾了解司法、參與司法、監督司法的權利,無形中對推動司法公正更形成了“倒逼”效應:一方面,可以督促法官在公正審案、公平判案、公開斷案上來不得半點馬虎;另一方面,可以促進法官提升審案水平,嚴格依照案件事實嚴把證據關、程序關和適用法律關,更加謹慎地對待每一起案件,更為小心地行使自由裁量權,切實防止畸形判決。
網“曬”判決,讓判決禁得起質疑,禁得起歷史檢驗,這曬出的是勇氣和自信,也打破了當事人心中的“暗箱操作”,更有利于判決的有效執行。判決曬一曬,涉事雙方在強大的輿論監督、公眾監督下,更會對強力執行起到震懾作用,尤其是讓一些老賴們無處遁形。
再者,網“曬”判決也是普法的一條好路徑。對普通公眾來講,對案子的關注不只是“結果如何”,已經延伸到怎樣判的、為何這么判、理由是什么等方面。網“曬”判決,無疑可以增進民眾對裁判文書的理解,明辨“對錯”和“是非”觀念。事實上,每一個案子就是一本教科書,不僅能給公眾上好一堂生動的法制課,更能在教育公眾中不斷約束行為,推動法治社會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