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基本級和中級執法資格考試首次在全國范圍內同時開考,本市2986名民警應考。無法通過基本級執法資格考試的民警,將失去辦案資格。
此次,市公安局擴大了參考人員范圍。中級執法資格考試參考人員范圍除公安部規定的縣級、市(地)級公安機關內設執法勤務類機構、公安派出所的班子成員外,還擴大到了各單位現職正科職以上(含正科職)領導干部,以利于梯次培養各級領導干部。
此次考試是公安部首次統一命題。市公安局嚴肅考試紀律,加大監考巡考力度,堅決杜絕考場內出現替考、攜帶復習資料、接打查看手機、交頭接耳、交換試卷等違反考試紀律的現象。
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市公安局將于11月首次組織557名民警參加高級執法資格考試。
公安部自2011年開始全面推行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資格等級考試制度,規定每年定期在全國開展基本級、中級、高級三個等級的考試。人民警察必須取得基本級執法資格,否則不得辦理案件;擔任縣級、市(地)級公安機關內設執法勤務類機構、公安派出所主要負責人的,必須取得中級以上執法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