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消息:昨天,在石景山首鋼公司內,本市警方集中銷毀了2007年來收繳的1.6萬余把管制刀具。警方表示,北京對管制刀具的生產、銷售環節將實施長期監控。對攜帶管制刀具進入公共場所、公共交通工具者,將一律予以拘留,最高可行政拘留10天。
昨天上午8點左右,在警車的護送下,一輛全封閉的專業運輸車駛進首鋼煉鋼廠內,民警和工作人員從廂式貨車上,抬下三個大鐵柜,鐵柜內裝滿各種刀具。有經常在電視劇中看到的“大砍刀”、“軍用刺刀”,也有彈簧刀、匕首等小號刀具,還有一些工藝刀。這些刀具多數仍泛著寒光。
上午10點左右,隨著市公安局副局長高煜一聲令下,叉車將這些刀具倒入一個大斗中,吊車將其緩緩送入廠房。煉鋼爐外,幾名工人手持工具,將這些管制刀具一一送入1900℃的爐內。
市公安局治安管理總隊危險物品管理處郭怡林副處長介紹,國家對管制刀具有嚴格的界定,刀身長超過15厘米,刀尖角度小于60度;或刀身22厘米以上,刀尖角度大于60度的都算管制刀具。其中匕首、彈簧刀、跳刀、三棱刮刀無論大小均被列為管制刀具。
警方要求,管制刀具生產廠家,對生產的管制刀具必須向所在地公安機關備案,并送交樣品。刀具銷售企業,必須填寫銷售情況登記表,并禁止向精神、行為異常,未成年人三類人群銷售,一旦發現有此類人員欲購買刀具,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
同時,對于消費者,警方也表示,一些從事野外作業、探險、狩獵等工作,需要購買相關管制刀具的人員,需持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證明,到指定正規銷售點購買,并進行實名登記。這些措施將作為北京警方長效機制推廣實施。
來源:京華時報 編輯:肖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