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日一直在加班,太累了,不干行不行?。俊薄拔逡弧眲傔^,不少讀者來電詢問加班事宜。對此,海淀法院勞動爭議庭法官表示,按照法律規定,每月加班時間不能超過36小時,即使多發加班費也不能超時。市人力社保局表示,加班超時則按每人最高500元處罰單位。不過,實際案例中,勞動者往往只討要加班費,很少想到加班不得超過36小時。
日前,微博上一則關于“普華永道25歲女碩士過勞死”的帖子也引起熱議,公司雖否認“過勞”,但逝者小潘生前時常在微博上抱怨工作累。據媒體報道,小潘所在的普華永道等“四大”知名會計師事務所就是以瘋狂加班著稱。據記者了解,目前有一些公司給員工的起薪并不高,員工的高收入就是來自不斷地掙加班費。
某單位員工劉先生去年1月入職某科技公司,擔任人事主管,每月工資2175元。“十一”期間,由于公司業務繁忙,劉先生七天假期一天都沒有休息。不堪忍受繁重的加班工作,劉先生提出辭呈。后經勞動仲裁委裁決,科技公司支付他“十一”期間加班費1700元。
法官介紹,按照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安排職工節假日加班的,應當安排調休,不能調休的,應當支付加班費。勞動法還規定,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雖然小劉獲得了足額賠償,但是企業違法行為并沒有獲得追究?!狈ü俦硎?,因加班引起的訴訟,法院只能審理加班費支付部分;至于單位超時加班,屬于勞動監察部門的管理范疇。
昨天(5日),市人力社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加班時,用人單位應征得勞動者的同意并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如果用人單位強迫勞動者加班,可向單位所在地的勞動行政部門投訴。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國務院423號令)第25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勞動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標準計算,處以罰款。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許多白領面臨加班時,首先想到的是能拿到多少加班費,并不知道加班不得超過36小時的禁令,遑論舉報用人單位。
“勞動監察部門是對用人單位的直接監督機構,不能過于被動或成為真空。”有勞動專家分析,勞動者討薪就要付出巨大訴累,不能奢望其積極舉報、協助勞動監察部門檢查用人單位。勞動監察部門應主動、經常組織專項檢查,采取暗訪等方式,深入用人單位,發現問題及時從嚴處罰,維護勞動者權益。專家還建議,工會、行業協會也應切實發揮作用,發現問題及時通知勞動部門,合力整治用人單位的不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