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理工大學外國語學院辦公室主任雷時雨、北京市順義區金融辦副主任潘蓉認為,設定工薪收入減除費用主要是為了體現居民基本生活費用不納稅的原則,3000元的標準符合實際情況。用友集團暢捷通軟件有限公司產品經理張艷軍等認為,如在3000元基礎上再提高起征點,會使納稅人的范圍進一步縮小,反倒不利于提高公民納稅意識。北京市第十二中學校長助理孟雅芬贊成修正案草案。
也有部分代表希望進一步提高個稅起征點。來自湖北黃石市華新水泥股份公司的銷售員羅遠景提出:“個稅起征點應從3000元提高到4000元,這對于大多數工薪階層而言是非常有意義的,尤其對低收入者來說,可謂雪中送炭,大大改善生活。”
在北京市煙草專賣局(公司)職工向蘭看來,東部與中西部、一線城市與二三線城市基本生活支出標準不一樣。因此,可以確定差別化的個稅起征點,一線發達城市,如上海、北京、沿海城市起征點可以適當調整到5000元左右。
實際上,個稅費用減除標準到底該多高,到目前為止也沒有形成一個相對一致的定論,正如參加這次座談的首都經濟貿易大學稅務系教師曹靜韜所言:“我們各位有一個共同的感覺,起征點怎么調都很難讓所有人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