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在號牌上做了手腳,就將面臨法律的嚴懲。昨天,交管部門通報在1月4日的全市嚴查涉牌違法行為中,共查處291起違法行為,按照“史上最嚴交規”的規定,違法司機一次性被記滿12分。
遮擋號牌 駕照當場被扣
“注意!公益東橋輔路西向東方向有輛遮擋號牌的灰色現代牌小客車,民警注意攔截。”前天上午9時許,在公益東橋下,豐臺交通支隊指揮中心利用電視監控系統發現一輛故意遮擋號牌的違法車輛,并通過電臺及時通知一線執勤交警提前布控。接到指令的交警利用車輛在路口等紅燈的時機,示意該司機靠邊停車。
該車輛的前后牌照都用紙片將最后兩位數字故意遮擋了起來。交警按照新實施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簡稱公安部令第123號),對其進行了罰款200元、記12分的處罰,直接滿分的司機駕駛證被民警依法扣留。
節后首個工作日,大紅門交通隊在4日一天共依法查處涉牌違法行為9起,而全市在路面執法處罰共291起。也就是說,這291名司機一次性記滿12分,在“回爐”學習之前,都不能再駕駛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