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保險迎來政策春風 監管部門打出“組合拳”
2012年春節熱鬧的余溫還未消退,農業保險已經迎來了和煦的政策春風。
繼1月20日財政部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做好農業保險保費補貼工作的通知》,到2月1日公布的2012年中央一號文件中,特別對農業保險做出指示,再到日前中國保監會發布《關于加強農業保險理賠管理工作的通知》。新年伊始,從中央到監管層,農業保險正受到比往年更多的關注。
財政部加大補貼
“增加保費補貼品種、擴大保費補貼區域、支持提高保障水平”成為財政部新政中的亮點
自2007年我國開始實施中央財政農業保險保費補貼政策以來,財政部與各級財政共同支持農業保險取得了快速發展。財政部網站數據顯示,截至目前,各級財政累計撥付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資金逾460億元,帶動農業保險為5.5億戶次農戶提供風險保障1.5萬億元。
此次財政部發布的《通知》表明,財政部將繼續加大支持力度,完善農業保險保費補貼政策,進一步發揮農業保險強農惠農作用。而“增加保費補貼品種、擴大保費補貼區域、支持提高保障水平”成為新政中的亮點。
首先,中央財政將繼續做好關系國計民生和糧食安全的大宗農畜產品保險保費補貼工作。在現有的水稻、玉米、小麥、油料作物、棉花、馬鈴薯、青稞、天然橡膠、森林、能繁母豬、奶牛、育肥豬、牦牛、藏系羊14個中央財政補貼險種的基礎上,將糖料作物納入中央財政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范圍。同時,地方可結合實際自行開展特色農業保險。
其次,將現有中央財政農業保險保費補貼險種的補貼區域擴大至全國。各地可本著自主自愿的原則開展,在符合中央財政農業保險保費補貼工作相關規定的基礎上,中央財政將按規定給予保費補貼支持。
最后,根據現行規定,補貼險種的保險金額原則上應覆蓋直接物化成本。中央財政支持各地結合實際,按照相關規定,提高農業保險保障水平,覆蓋農業生產直接物化成本,并按市場化規律與保險公司商定保額、保費等保險條款。對于因為覆蓋直接物化成本而增加的保費,中央財政將根據現行規定給予保費補貼。對于高于直接物化成本的保障部分,可由地方提供一定比例的保費補貼。
北京工商大學保險學系主任王緒瑾認為,加大補貼力度,擴大補貼范圍,有利于增加農業保險的投保率,提高農業保險的保障程度。
補貼方面,糖料作物保險按照現行的中央財政種植業保險保費補貼政策執行,在省級財政至少補貼25%的基礎上,中央財政對東部地區補貼35%、對中西部地區補貼40%。中央財政對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中央直屬墾區等補貼比例為65%。養殖業保險,東部地區的能繁母豬和奶牛保險,在地方財政至少補貼30%的基礎上,中央財政補貼40%;育肥豬保險,在地方財政至少補貼10%的基礎上,中央財政補貼10%。其他中央財政補貼險種則按照現行政策執行。業內人士表示,中央財政加大對農業保險補貼力度,可以起到引導社會資源服務“三農”,發揮財政“四兩撥千斤”的積極作用。
此外,為加強保費補貼資金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通知中還指出,擴大農業保險保費補貼績效評價試點。2012年選擇四川、內蒙古、安徽、江蘇4省(區)開展農業保險保費補貼績效評價試點工作。其他省(區、市)可結合本地實際,開展績效評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