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11月起試點"營改增" 試點納稅人20日前辦理手續
10月1日起可買增值稅發票
自11月1日起,試點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應使用國稅機關發售或監制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貨物運輸業專用發票以及增值稅普通發票等。向地稅機關領購或申請代開的營業稅普通發票、貨物運輸業發票,使用至10月31日止。
經原主管地稅機關批準自行印制、印有單位名稱的營業稅普通發票,可準許繼續使用至2013年6月30日,但應于11月納稅申報期內向主管地稅機關辦理結存情況查驗,并按主管國稅機關要求進行備案。其中,需要繼續自行印制增值稅普通發票的試點納稅人,應按有關規定向主管國稅機關重新辦理行政許可手續。
自9月1日起,試點納稅人可向主管國稅機關申請辦理各類增值稅發票的資格審批、票種核定、自印發票行政許可、最高開票限額行政許可等手續,自10月1日起,可到國稅機關辦理發票領購、稅控設備發行等事項,但在11月1日前不得開具。
【政策看仔細】
哪些企業納入試點
根據《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下列行業的納稅人營業稅改征增值稅:
(一)交通運輸業,包括陸路運輸服務、水路運輸服務、航空運輸服務和管道運輸服務。
?。ǘ┎糠脂F代服務業,是指圍繞制造業、文化產業、現代物流產業等提供技術性、知識性服務的業務活動。
1.研發和技術服務,包括研發服務、技術轉讓服務、技術咨詢服務、合同能源管理服務、工程勘察勘探服務。
2.信息技術服務,包括軟件服務、電路設計及測試服務、信息系統服務和業務流程管理服務。
3.文化創意服務,包括設計服務、商標著作權轉讓服務、知識產權服務、廣告服務和會議展覽服務。
4.物流輔助服務,包括航空服務、港口碼頭服務、貨運客運場站服務、打撈救助服務、貨物運輸代理服務、代理報關服務、倉儲服務和裝卸搬運服務。
5.有形動產租賃服務,包括有形動產融資租賃和有形動產經營性租賃。
6.鑒證咨詢服務,包括認證服務、鑒證服務和咨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