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今年推進58項改革 適時上調最低工資
深化農村綜合改革
主要舉措:加快推進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擴大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試點工作;建立健全集體建設用地轉讓、作價(出資)入股、出租等流轉制度;創新農業生產經營體制,加快推動制定福建省農民專業合作社條例;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實現林權登記發證全覆蓋;完善農業支持保護制度,落實公益性捐贈農村公益事業支出所得稅前扣除政策。
完善海洋經濟發展體制機制
主要舉措:對符合條件的海洋企業和項目實行稅收優惠政策;完善海洋產業分類引導機制和產業退出機制,建立項目用海的海域使用審批服務新機制;推進福州港、廈門港列為國家啟運港退稅政策試點;完善岸線、海域、無居民海島等海洋資源有償使用制度,開展無居民海島保護開發試點;探索建立以海灣為單元,跨行政區域的海洋環境保護綜合協調管理機制,完善聯合執法機制。
推進金融改革創新
主要舉措:繼續推進符合條件的農村信用社改制為農村商業銀行,做大做強融資性擔保機構和小額貸款公司;充分運用好差別化監管政策、市場準入等監管工具,引導銀行業機構進一步向社區、縣域等小微企業、民營企業集聚區延伸金融服務;建立科技型企業貸款風險補償、擔保業務補助、科技型中小企業貸款擔保基金等增信機制,引導金融機構增加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信貸投入;大力推動企業上市和發債融資,提高中小企業對接債券市場能力;全面推進泉州市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綜合改革試驗,豐富泉州金融服務業態;落實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金融服務的十條措施,改善農村金融服務。
深化行政體制改革
主要舉措:穩步推進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啟動新一輪省級和市縣區行政審批項目清理,在規范審批服務和創新審批方式上取得新進展;完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穩步推進營改增試點改革;適時推進行政區劃調整,爭取龍巖市行政區劃調整方案盡快獲國務院批準,適時開展撤鄉設鎮和鎮改街道工作;創新公共服務提供方式,在醫療、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務領域,探索建立政府購買的制度。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主要舉措: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切實做好重點群體就業工作;適時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提高勞動者職業技能,建立健全向農民工免費提供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制度;健全農產品價格保護制度,加大對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的投入,增加農民家庭經營收入;制定出臺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一體化實施意見,統一繳費檔次、完善多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加強對困難群體救助和幫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