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首度對引糧入閩給予獎勵 企業31日前可申請
引糧入閩今年起首獎
省糧食局、省財政廳去年年底印發《福建省引糧入閩獎勵暫行辦法》,省糧食局昨日消息,我省啟動2012年引糧入閩獎勵企業審核和2013年企業申報。據悉,這是我省首度對引糧入閩給予獎勵。引糧入閩旨在確保福建人的“米袋子”安全,我省鼓勵糧企把“糧倉”建到糧食主產區并將糧食返銷我省,為此,我省對在省外建立糧食生產基地和引糧入閩的每家骨干糧食企業每年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獎勵,按照辦法,返銷糧須不少于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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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糧入閩企業31日前可申請獎勵
東南快報訊(記者鄭曉華)昨日,記者從省糧食局獲悉,我省啟動2012年引糧入閩獎勵企業審核和2013年企業申報。
省糧食局、省財政廳去年底印發《福建省引糧入閩獎勵暫行辦法》,對在省外建立糧食生產基地和引糧入閩的每家骨干糧食企業每年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獎勵,按照辦法,返銷糧不少于60%。
據了解,符合《暫行辦法》規定的企業,均可在5月31日之前申請獎勵。
相較省里出臺的返銷糧不低于60%的規定,福州的獎勵門檻稍高,需要獲政府認定的省外糧食生產基地,生產的糧食在正常年景須80%以上返銷供應福州,并服從市政府調控。(記者 王烽)
實習編輯:牟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