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54公園景區11個藏會所 有關部門稱已審批


位于晉安河公園的新華美大酒樓


映山紅酒樓這個包廂菜金最低消費2500元
關注理由
近日,住建部發文,公園內嚴禁設立為少數人服務的會所、高檔餐館、茶樓,嚴禁利用“園中園”等變相經營,嚴禁將公園的園林建筑租給營利性組織或個人經營。近期,全國不少城市已開始調查公園私建會所、高檔餐館、茶樓等現象。
據了解,榕城目前有54個公園景區。這些公園內藏有“會所”嗎?這是市民很關注的問題。對此,近日記者采訪了福州市園林局和相關部門,整理出榕城11個公園內“配套設施”的名單。有關部門稱,這些“經營點”都經過審批。
榕園林部門:公園內服務網點要面向大眾
上周,本報報道“高檔會所開在南江濱公園內”(詳見15日A02版)后,不少市民致電本報,想了解身邊公園的經營網點是否經過審批,福州城區公園內到底有多少個正規經營網點,是否存在超范圍或變相經營。
近日,記者走訪了福州市園林部門,詳細了解了福州公園景區經營服務網點的情況。根據園林部門提供的材料,經過統計,記者整理出了福州市公園景區內的22個經營服務網點(詳見制圖),供市民參考。記者了解到,這些經營服務網點都是經過審批并簽訂了合同的。
福州市園林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根據施行至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公園設計規范》中的相關規定,公園常規設施中包括游憩設施、服務設施、公用設施、管理設施,包含31個具體項目,其中餐廳、小賣店等被歸納為服務設施。按照該規定,公園中應設置與游客容量相適應、規模配套的餐廳、小賣店等服務設施,方便游人使用,且公園面積大于5公頃(1公頃=15畝,編者注)時可設餐廳。
“福州市的公園景區,除了少數幾個外,面積均在5公頃以上,且大部分位于中心城區,公園服務半徑大、輻射面積廣、游客眾多。所以,在公園景區內,設置一些餐飲經營網點是合理合法且必要的,目的就是服務大眾?!毕嚓P負責人說道。
記者走訪公園“服務網點” 大部分在規范經營
記者了解到,上述公園景區內的22個經營服務網點,還不包括一些小賣鋪和小攤位,它們都是在公園景區內有固定經營場所的網點。
前日和昨日,記者走訪了西湖公園、晉安河公園、鼓山風景區、金雞山公園、白馬河公園等多個福州的公園景區。
記者注意到,這些公園景區內的經營服務網點,基本是經營餐飲、食雜、茶飲、咖啡。大部分網點都按要求,向所有市民開放,并且商品較為平價。但記者也發現了一些公園經營網點設較高的最低消費門檻,令普通市民望而卻步,并在園區內擴建。
比如,金雞山公園內的“映山紅”酒樓,還在頂風擴建,一些包廂設置有菜金最低消費2500元;溫泉公園藝博園存在變相經營,也設有人均500元的最低消費;閩江公園內的天水酒樓的部分包廂也設有最低消費。
發現違規經營或“會所” 市民可舉報
“園林部門是不是在通過這些經營點創收?”采訪中,有市民發出這樣的疑問。對此,市園林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福州市公園景區所轄的經營場所租金均嚴格按有關規定,全額上繳市財政或者區級財政,和園林部門的收入無關,所以不存在園林部門通過增設公園經營網點增加收入的情況。
該負責人同時強調,按照當初的審批條件,這些經營服務網點,消費群體主要為公園游客,同時也向所有市民開放,不設定特殊的消費群體?!安惋嬀W點經營的主要是中西簡餐、便餐、茶飲、咖啡等大眾消費商品,不能設定最低消費等門檻。”
針對這份名單,市民如果發現經營服務網點有違規經營的行為,或者有不在名單之內的疑似“黑網點”,都可以向本報熱線968111或者福州市園林部門反映。
新聞鏈接
國內多地 公園高檔會所被曝光
4月12日,《人民日報》頭版以“多少‘吃喝’公園中”為題,提到了“蠶食公共綠地的餐廳會所頻現公款消費的身影”,曝光了南京中山陵園“明陵路1號是龍景國品會所,共有三幢樓”,鐘山體育公園內的餐廳涉嫌違章建筑,此外還有紫金匯酒店、圓夢源溫泉會所等。廣州流花湖公園:有11家規模大小不等的高檔酒樓及西餐廳深入公園腹地。北京紅領巾公園:健一公館占據了整個公園約五分之一的地方,乙十六餐廳也占用了西門附近不小一塊地。成都東湖公園:有餐廳、會所10處。
5月21日,《揚子晚報》以“中山植物園‘科普館’不搞科普 悄悄建成后變身‘酒店’承辦起婚宴”為題,報道了南京中山植物園內建起“科普館”,不過卻不是進行科學知識的普及、宣傳,而是成了一個專門承接婚禮的酒店。
5月22日,《新京報》也以“數高檔會所藏身北海紫竹院公園”為題,報道了高檔餐館和私密會所隱藏在北京多家公園,成為私人享受的消費場所。
公園內的餐飲經營場所,成了全國媒體關注的焦點。
(“高檔會所藏身北京多家公園”的詳細報道,詳見今日本報A07版)
新聞背景
住建部向全國發出 公園“3條禁令”
住建部近日發文指出,公園是公共資源,要確保公園姓“公”,嚴禁任何與公園公益性及服務游人宗旨相違背的經營行為。
一是嚴禁在公園內設立為少數人服務的會所、高檔餐館、茶樓等;嚴禁利用“園中園”等變相經營。
二是禁止將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園資產轉由企業經營、將公園作為旅游景點進行經營開發。
三是嚴禁違規增添游樂康體設施設備以及將公園內亭、臺、樓、閣等園林建筑以租賃、承包、買斷等形式轉交營利性組織或個人經營。
住建部要求,各省級住房城鄉建設(園林綠化)主管部門要組織開展專項檢查,在今年9月1日前將專項檢查結果和整改方案上報住建部。
實習編輯:牟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