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百歲閩侯江氏古厝土墻傾斜 政府曾撥十萬修復(組圖)
曾下撥數十萬元專款
閩侯縣科技文體局表示,永奮永襄厝是閩侯縣一座建筑規模較大的清代古民居。2008年,閩侯縣政府曾下撥數十萬元專款作為永奮永襄厝文物搶救修復補助。
江家人告訴記者,這筆50萬的修繕費用,被投入到了古厝的搶修中。包括了在部分古厝的墻體先糊上水泥,然后再上白灰;修繕了部分的瓦片;修繕了部分坍塌的風火墻;修繕了破損嚴重的半邊亭,等等。不過,這筆費用,同樣也用于修建了連接村道與古厝的水泥路、一棟兩層的管理小樓等,目前這棟小樓大部分用于出租。
記者發現,所有的搶修,大多以水泥材質為主,顯得與古居的土木格調不搭配。
閩侯縣科技文體局表示,新坡古民居搶救修復在沒有征得縣文管會同意下擅自進行,給古民居帶來嚴重的破壞,有部分文物修復專款被挪為他用。
縣科技文體局:應由業主自籌修繕款
“現在想修也沒有錢,也不是一筆小數目。”江本坤說,大家都不想這座古民居就這么沒了。
閩侯縣科技文體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根據《文物保護法》規定,非國有不可移動文物由所有人負責修繕、保養。新坡江氏古民居的搶救修復所需經費,應由古民居業主自行籌集,其修復方案必須上報縣文管會批準后方可實施。
閩侯縣白沙鎮政府則表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有關規定,文物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群眾性文物保護組織的活動給予指導和支持。白沙鎮已安排急需修繕的地方給予修繕,已與新坡村古民居保護協會管理者協調,等待承建單位出具具體修繕方案后,上報閩侯縣文體局批準后給予修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