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風“蘇力”12日影響福州 小心頭頂上的花盆
物業:會挨家挨戶進行勸說
小區物業處主任陳女士表示,每次暴風雨來臨前,物業都會在各樓道貼出告示,提醒大家把陽臺上的花盆搬到地上。
陳主任詳細記錄下把花盆裸露放在陽臺上的居民房號,并表示會挨家挨戶上門勸說。
“我們最近也在密切關注臺風的消息。上次廣告牌砸死25歲小姑娘的事情,我們也復印了好幾份,到時候就可以拿著復印件上門勸說居民們注意自家不要出現高空落物,否則真的砸到人,后果很嚴重。”陳主任表示。
在記者勸說下,11號樓301室的魏大姐表示,當晚孩子回來后,就會把花盆搬到地上去。
律師:花盆砸傷人主人負全責
不僅風荷苑,昨日,記者還走訪了位于金山的金山明星、水口苑等多個小區,發現都存在花盆直接擺在陽臺上,可能掉落傷人的問題。
昨日,福建閩君律師事務所卓文彬律師表示,按照《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五條中“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規定,假如花盆掉落砸到人,如果不能證明是有人惡意為之的,養花的人要承擔全部責任。
花盆砸落“黑檔案”
●2009年7月2日,福州思兒亭路達芙妮名苑小區,一花盆落下砸了一輛小車,引擎蓋被砸壞,擋風玻璃也被砸碎。
●2010年9月10日,福州蒼霞新城嘉華苑的方女士出門買菜,沒想到剛走到小區門口,一花盆從天而降,砸到右腳。
●2013年5月9日,長春市民張先生到光復路,走到一家文具店下,被四樓掉下的一個花盆砸傷。
●2013年6月4日晚,不到1歲的幼兒小楊在成都城北某小區內被從天而降的花盆擊中頭部,嚴重受傷。
●2013年7月1日,鄭州二七區和平東村15號樓前,花盆掉下來,砸在一位姓羅的老太胳膊上,導致她身體多處受傷。
□編后
如何擺花盆體現公德心
給花盆搭個架子,或把花盆搬到陽臺地面上,也許要花一些錢,也許會占點空間,不過這將避免高空墜物的悲劇發生,也體現一個人的公德心。
城市是大家的,如果每個人都能把公德心擺在私心的前面,相信這個城市會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