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查處醫療腐敗窩案 22家二級以上醫院全軍覆沒
20%
定價缺陷大 成本僅占藥價1/5
據醫藥代表供述:“藥品價格構成比例中,成本價往往不到20%。”
漳州市衛生局醫療機構藥品管理辦公室負責人說:“藥品的成本主要是由參加招投標的企業自行報價,只要其報價不高于該企業在其他省份的中標價就行。”
蔡某是一名醫藥代表,他介紹說,其推銷的“克林霉素膦酸酯注射液”(2ml×0.3克),每支成本價不足1元,醫院采購價為10元,零售價卻為11.5元。
漳州市紀委提出,醫藥代表送回扣,腐蝕拉攏衛生、醫藥主管部門負責人和醫院醫護人員早已是公開的秘密。近年來,醫療購銷領域腐敗案件呈現多發態勢,暴露出這一領域諸多問題,光靠案件查處難以治本。
漳州市紀委相關負責人提出,案件反映出藥品價格形成機制存在重大缺陷,藥品定價是由藥廠說了算,而藥廠為了使自己生產的藥品能較好地銷售,往往給商家在藥品流通環節留下較高的利潤空間,導致藥價虛高。
當前,盡管藥品、醫療器械采購采用公開招投標程序,但由于藥廠、藥品經營企業、醫藥代表和個別衛生行政管理部門相關負責人等結成利益共同體,圍標、串標等行為時有發生,招投標在一些地區不但沒有降低藥價,反而多了權力尋租空間。
該負責人說:“羊毛出在羊身上,這些‘公關’成本最終由患者和國家醫療投入資金‘買單’。”
100%
22家二級以上醫院全部涉案
從漳州查獲的案件看,醫療購銷領域腐敗滋生于藥品生產供應、采購、配送、醫生診療用藥各個環節,漳州市1088名醫務人員、133名行政管理人員、二級以上醫院全部涉案。
“整治回扣藥老百姓能得實惠,過度診療也能有效控制。”漳州平和縣紀委書記張嬌興說,“全縣九成醫生涉案,而查處醫療購銷領域腐敗后,縣里醫院診療費用一個月就下降300多萬元。”
一些專家指出,如果不能建立起一種科學、合理的對醫療機構的補償機制,就不能從根本上解決以藥養醫的問題,僅僅通過行政命令手段,包括藥品集中招標來解決藥價虛高問題,即使取得一些成效,也只是暫時的。
有關部門應在科學合理地評估藥品生產、銷售、研制等成本基礎上,按“藥品差比定價規則”,擠干藥品定價中的水分。
(據新華社“新華視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