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評:福州冠城大通首璽樓盤“劃片名校”涉嫌商業欺詐
據權威統計,2012年福州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29400元,而據海峽都市報7月30日報道,福州冠城大通首璽樓盤叫價35000元/平方米。說它“天價”一點不為過。
福州冠城大通首璽樓盤憑什么這般叫價?無非是以該樓盤小學可劃片福州實驗小學、初中劃片福州一中初中部為一大“賣點”。當下優質教育稀缺,在名校光環的強烈誘惑下,那些望子成龍、不想讓孩子輸在起跑線上的父母們,往往不惜一擲萬金,購買貴得離譜的樓盤。
有意思的是,并非所有消費者并喪失必要的警惕,市民林女士就多了一個心眼,跑去福州鼓樓區教育局核實,結果被告知:冠城大通首璽樓盤的小學劃片還沒有定。教育部門還提醒市民,不少開發商宣稱的“學區房”并不等于“學校劃片房”。林女士為此感到慶幸,不然差一點就被“引誘”了。
更耐人尋味的是,面對市民的質疑和媒體的報道,福州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回應:售樓小姐是為了賣房子才說首璽樓盤“劃片名校”的。但凡出了問題,便把責任一股腦推給售樓小姐,這是不少開發商慣用的“太極手”。
我們想問的是,售樓小姐此舉是個人行為還是職務行為?如果是個人行為,那意味著她們所推銷的樓盤跟冠城大通無關,可事實是,她們就職于冠城大通并銷售該公司開發的首璽樓盤。所以,于法于理,售樓小姐以“劃片名校”為噱頭兜售首璽樓盤,都可認定為一種公司行為。
廣告法明確規定,期房在銷售過程中,其廣告內容必須真實,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反觀福州冠城大通首璽樓盤的做法,以尚不存在的“劃片名校”為既定事實,引起消費者的購買欲望并誘使他們做出購房決定,比照廣告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規定,這無疑涉嫌商業欺詐。尤其是首璽樓盤叫價35000元/平方米,這怎能不叫消費者質疑——有這么忽悠老百姓的么,開發商又豈能輕飄飄卸責了事?
當下房地產亂象頻發,坑蒙消費者事件層出不窮,但這不是福州冠城大通首璽樓盤公然涉嫌欺詐的理由。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作為一家頗具實力和知名度的房地產公司,福州冠城大通如此漠視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令人詫異。
監管部門更不能坐視不管,理當為消費者撐起“保護傘”。畢竟每平方米賣35000元的商品房,消費者一旦決定購買,那可是意味著要投入巨額資金的——而這,都是老百姓的血汗錢。(記者 修仰峰)
實習編輯 黃金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