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規范救護車管理 醫院門口安監控“黑救護車”禁入
針對福州城區部分醫院存在的院后非法營運車輛(俗稱“黑救護車”)問題,近日,省衛生廳召開專題會議,部署規范我省救護車管理工作,嚴禁非法救護車或非法營運車輛進入醫院,并且明確急危重癥患者的轉運必須由轉出醫院派救護車護送。
記者獲悉,“黑救護車”經營者一般會通過醫務人員或在醫院發放小廣告,與患者約定后為患者服務,執法部門取證較難(本報8月4日曾作報道)。為此,省衛生廳要求在醫院各個出入口安裝電子監控,加強門衛保安力量,同時嚴禁在醫療機構內張貼或分發相關小廣告信息。一旦發現非法救護車或非法營運車輛進入醫院,立即報公安部門處理。
二是設立患者舉報平臺,加強社會監督。三是建立院長責任制,嚴禁醫院工作人員為院后非法營運車輛提供出院和轉院病人信息,對違規牽線的醫院工作人員“發現一例,查處一例”,并與醫務人員的晉升、評先評優等相掛鉤。
四是重申救護車服務范圍。強調救護車只能用于院前“120”急診急救、院中急危重癥患者的轉院救治。除特殊情況外,不得用于非急救患者的運送。
五是要求各醫療機構、急救機構嚴格落實患者轉院、轉診等醫療質量核心制度,明確急危重癥患者的轉運護送必須由轉出醫院派救護車負責,并需調派相應專業和資質的醫護人員全程護送。(記者 章微)
實習編輯 黃金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