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降低農村建油站門檻
我省鼓勵和支持企業或自然人利用舊廠房、閑置倉庫或使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以租賃方式建設農村加油站。從2013年9月1日起,凡在無加油站鄉鎮新建1座農村加油站,并取得成品油零售經營批準證書的,允許其在同一設區市所轄范圍內且不突破總量控制指標情況下,可不受相鄰加油站間距限制建設1座加油站。同時取消原要求在縣城以上(含縣城)城區新建或遷入建設加油站,原則上應在無加油站的鄉鎮新建加油站的規定。這是記者從省經貿委16日印發的《關于推動農村加油站建設的通知》中獲知的。
根據通知,各地均應把農村加油站建設項目列入鼓勵發展的流通設施目錄。采訪中,記者了解到,現在農村的機動車數量增長很快,但農村加油站運行成本高,銷售量低,一些企業不愿意到農村建加油站,再加上現在城鄉建站程序一樣,部分加油站擁堵在城鎮里、國省道上,這都造成農村供油空白,加油站點布局不合理。我省此番拋出在農村建加油站點的優惠政策,用意即在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