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害小鑫炫主犯終審被判死刑立即執行 從犯被判13年
2012年4月22日,本報全版報道了小鑫炫遇害的不幸消息。
今年3月29日,本報報道了小鑫炫遇害案二審的情況。
還記得愛笑的小鑫炫嗎?昨日,他的母親馮理收到該案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可判處兇手死刑,仍不能撫慰這個母親。人生之路不可逆,她難以回到未曾生下兒子的那種生活中去。“你不是插曲,你永遠改變了我的生命的旋律。”
結果:等待已久,意料之中
“馮理,你的郵件。”昨日中午,正在公司吃飯的馮理聞聲瞬間丟下筷子,沖出去簽收。打開郵件,薄薄的三張紙,是她等待許久的訊息。這是來自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書》,白底黑字印著:“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去年11月19日上午,備受關注的“小鑫炫”被綁架殺害案,在廈門中院當庭宣判,主犯劉某明當庭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從犯、劉某明的聾啞堂弟劉某峰則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兩人被判共同賠償受害人林鑫炫的父母69.6萬余元損失,其中劉某明承擔80%責任,劉某峰承擔20%責任。被告人當庭提出上訴。
終審路漫漫,這紙裁定的到來,讓身旁朋友激動地抹起眼淚,可馮理卻顯得異常平靜。她把消息第一時間告訴愛人,下班后又在微博“@尋找小鑫炫”里貼出裁定結果,告訴許許多多關注小鑫炫的朋友:“傷害孩子的兩個壞蛋提出上訴,法律最終還是維持原判,還寶寶一個公道。”
“我不激動,也不擔心。孩子出事以來,還有很多好心人給我幫助和信心,我相信法律會給我一個公道。”馮理告訴記者,雖然等待結果的日子很難熬,但她堅信兇手必定得到嚴懲。
心愿:不再有孩子受傷害
如今,馮理還不太敢和家里老人提鑫炫的名字,老人家如今還在數著手指,等待兇手被處決的日子。讓這家人難過的,除了揮之不去的悲傷,還有法院判定的賠償金——他們如今一分也沒拿到。“兇手沒有能力賠償,感覺討要起來很渺茫,我們也不知道該怎么辦了。”馮理有些無奈。
距離孩子離開已經16個月了,她和愛人也習慣了用繁忙的工作麻痹自己,“盡量不去想,可和孩子有關的事情都還沒結束。”馮理說,這裁定書的到來也撕開了全家人的傷口,大家全都回想起去年4月,孩子從失蹤到被綁架遇害的經歷。
“根本不可能忘掉,”馮理難過起來,“這種痛只有自己才知道,一個無辜的孩子深愛著他的同學和對方家長,最后卻被同學家長如此傷害,對我們來講真的太痛太痛,好多東西至今都解不開,生活只能勉強著去過。”采訪中,這位母親不停感謝著幫助她的人,希望所有孩子都不會受到傷害,再不會有母親和她一樣悲傷。
案情回顧
●2012年4月12日
17:26,鑫炫和同學一起回到烏石浦源泉山莊。同學進了家門,鑫炫卻沒有進去。18時,家人發現孩子沒回來,非常擔心。從附近路面監控發現,林鑫炫進入小區后,就沒有再走出來。家長懷疑,林鑫炫被裝進車里帶走了。
●2012年4月13日
在江頭派出所的幫助下,鑫炫父母將前一天傍晚小區附近所有監控視頻拷貝回家。這一天,微博上開始轉載小鑫炫失蹤消息。本報也第一時間尋找小鑫炫。
●2012年4月15日
17:20,4條血跡搜尋犬進入烏石浦源泉山莊小區,進行拉網式排查。同時,刑偵專家、社區民警、協警現場勘查辦案。這是警方在尋人方面運用的最高規格的搜尋辦法。
●2012年4月17日
警方對外公布了鑫炫走失的視頻,并通報了此案進展。監控中一名白衣男子疑似是最后接觸小鑫炫的人。警方稱,暫無有價值的線索,但會全力尋找林鑫炫。
●2012年4月21日
“廈門警方在線”發布:“廈門市警方在泉州、德化警方協助下,于21日16時20分許在德化縣城抓獲犯罪嫌疑人劉某明(男,32歲)、在18時抓獲劉某峰(男,22歲,兩人均為德化縣龍門灘鎮人)。林鑫炫已于案發當日不幸遇害”。(記者 郭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