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獲授16項省級行政職權 鼓浪嶼票價廈門自己定
日前,省政府授予廈門行使16項省級行政職權。其中包括,鼓浪嶼與萬石山景區門票價格由廈門市政府制定。
授予廈門市行使的省級行政職權事項
為更好實施《廈門市深化兩岸交流合作綜合配套改革試驗總體方案》,圍繞創新有利于廈門市科學發展和深化兩岸交流的體制機制,省政府經研究決定授予廈門市在轄區內行使部分省級行政職權事項。
省政府此次下放的省級職權共16項。其中,乙級規劃資質審批權限下放后只需向省建設廳報備;省級風景名勝區規劃審批權限下放,15天內向省建設廳報備。
省公務員局下放3項職權。省教育廳下放招收外國學生審批。省公安廳下放對違法臺灣居民遣送出境審批,待向公安部行文得到批復后執行。
省公路管理局下放4項權限。省交通運輸廳下放航道工程設計審批。市級(含漳州市)立項的航道工程項目由廈門港口管理局負責。省級立項的則初步設計審批由省交通運輸廳負責,施工圖設計審批由廈門港口管理局負責。
省物價局、省住建廳下放房地產中介經紀服務收費。在國家制定的房地產中介經紀服務收費的最高標準下,賦予廈門制定轄區內具體標準的權限。
省物價局下放國家級旅游景點(鼓浪嶼萬石山)門票價格。鼓浪嶼與萬石山景區門票價格由廈門市政府制定。
此外,省文化廳下放2項權限,但是要報備:邀請臺灣文化團體或個人來廈門市進行參訪、進修、考察、教學、實習、講學、培訓、研討等人員交流活動的審批。舉辦港澳地區文藝表演團體、個人參加的營業性演出的審批;在歌舞娛樂場所舉辦外國表演團體、個人參加的營業性演出的審批;申請設立演出經紀機構的審批;申請設立經營性互聯網文化單位的審批。
省政府要求省直各部門認真做好銜接工作,制定具體的交接辦法。廈門市要切實做好承接辦理相關事項的各項工作,依法承擔相應的行政和法律責任;要進一步創新管理方式,簡化工作流程,提高行政效能。(記者張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