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LED辦證難 福州市范圍內均不許設置LED廣告屏
涉事部門稱,是依據職責分工回復
昨日下午,記者陪同李先生再次來到鼓樓區市容局東街中隊。當得知市燈管辦的回復后,執法人員孫先生說,提供不了審批文件,只能是接受罰款、拆除的處罰。
對于為何事先不直接告知部門不審批的疑問,孫先生解釋說,依據規定,這類業務的審批權在燈管辦,他們只負責查處違規行為,“因為不是城管部門的職責范圍,是否能審批我們不清楚,而且到底是市還是區審批,同樣不清楚,所以會建議市民到同級的區燈管辦咨詢。”
在區燈管辦,工作人員只表示,依據職責分工,只要涉及LED顯示屏,均由市級部門審批,所以就建議市民到市燈管辦咨詢。另外,他們也已將此情況告知區城管部門,以免再有市民白跑一趟。(海峽都市報記者 練仁福 文/圖)
實習編輯 艾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