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首批“失信黑名單”公布 1953名將受信用懲戒
即日起,失信被執行人除了將被曝光,還將受到信用懲戒。記者今日從福建省高院執行工作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省高院在福建法院政務網上集中公示了我省首批1953名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同時,這些失信被執行人還將被記錄在征信系統中,其在政府采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政府扶持、融資信貸、市場準入、資質認定等方面受到限制。
六種情形被執行人將納入失信名單
據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副局長葛福東介紹,根據法律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對于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違反限制高消費令的;被執行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六種情形的被執行人,人民法院可依法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除了通過媒體予以公布曝光,同時錄入最高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以及福建法院政務網“執行公示”欄目。社會公眾都可以免費查詢和使用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若發現被執行人有財產的線索,可以在線舉報,法院核實后會采取相應執行措施。
在曝光公示之外,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會通報給政府相關部門、金融監管機構、金融機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及行業協會,在政府采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政府扶持、融資信貸、市場準入、資質認定等方面,對失信被執行人進行信用懲戒,使失信被執行人的生產活動受到制約,生活空間受到擠壓。
“通過對失信被執行人進行信用懲戒,將促使其不想、不能也不敢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葛福東說,今后福建法院將按照最高法院的規定要求,依法及時對符合法定條件的失信被執行人予以公示并記錄在征信系統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