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地方臺用閩方言改播“星爺”電影被判侵權
新聞延伸
保護電影版權勢在必行
省高院審理此案的法官表示,電影作品的著作權人享有影片的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著作權法允許著作權人將復制權、發行權、放映權、廣播權等財產權中的部分或全部進行轉讓或者授權他人使用。受讓人、被許可人的身份也就相當于原始著作權人,可以在其授權范圍內享有對電影的著作財產權。
電影的著作權人將其對影片享有的電視廣播權授權給他人之后,被授權人便繼受了電影的該項著作財產權,其合法權益即受到法律的保護。并且被授權人還可以根據約定享有單獨以其名義對第三方的侵權行為實施著作權保護的法律行動的權利。
本案具體侵犯了電影放映權,電視臺要進行放映首先要向美亞公司購買版權。
電視臺同樣要尊重影視作品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不能通過簡單地否認權利人享有的著作權利來逃避侵權責任。
此外,據中國電影版權局保護協會曾公布的一組數據,我國電視臺每年盜播電影在1200部以上,如果按照每部賠償5萬元的最低標準來算,每年中國電影被盜播的年損失金額達6000萬元。如果這種盜播現象繼續泛濫,對民族影視產業造成的打擊是毀滅性的。為此,電影版權的保護勢在必行。
實習編輯 艾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