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家上億副會長二婚后傾家蕩產 賤賣15套房替妻還債
[反駁]
債權人:借錢時鄭琦在場
在蓮前派出所,記者見到了其中一名債權人的代理人郭先生(化名),對于鄭琦的說法,他給出了不同的意見。
據郭先生介紹,鄭琦一共欠他所代理的這名債權人500多萬,事到如今,他們也在到處找李某,但怎么也找不到。“借款人的確是李某,但鄭琦是擔保人。”郭先生說,這500多萬的借款,每一單都是以這種方式借給李某的。更重要的是,鄭琦對李某在外面借款的事情并非不知情,因為借款時他和李某都在場,這一點可以確定。
3000多萬借款中,只有兩筆是通過司法途徑確定的,其中就有郭先生代理的債權人的一筆。郭先生說,之所以只起訴30萬,是因為目前鄭琦的資產只有30多萬,起訴多了不僅可能無法執行,而且連律師費都不夠。
郭先生還向記者出示了關于這30萬元借款的法院判決書,里面寫明,李某和鄭琦須償還這30萬元借款,作為擔保的廈門長益經濟發展有限公司可以向李某追償。
郭先生有些氣憤地說,鄭琦償還了很多大額的民間借貸,但卻沒有償還這兩筆經過法院判決的、只有42萬的欠款,這讓他不能接受。
“他現在的種種說辭,讓我懷疑是不是他們夫妻合伙來騙人的。”郭先生說,他現在只好跟著鄭琦,萬一鄭琦離開廈門,他就麻煩了。
律師說法
鄭琦須承擔連帶責任
記者就此咨詢了北京藍鵬(廈門)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曉林。王曉林表示,我國婚姻法規定,夫妻雙方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任何一方的債務都由夫妻雙方共同承擔。“除非有證據證明這個債務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夫妻雙方進行過財產分割。”王曉林說,這兩種情況下,債務由舉債方承擔。
王曉林說,即便李某假借鄭琦的簽名或用其公司的名義借債,只要她的確借過錢,鄭琦如果沒有以上兩種證明,都要承擔連帶責任。“但在事后或離婚時,可以向對方追償。”王曉林說。(記者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