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建言 兩岸法律合作平潭可當試驗田
“平潭要建設兩岸共同家園,勢必要就司法管理等問題展開合作。”這是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曾濤在報告會上的總結。17日,海峽兩岸國際私法研討會在平潭舉行,二十多位兩岸專家輪番發言,為兩岸法律合作和平潭法制建設獻策。
“平潭是一塊兩岸法律合作的良好試驗田,可以在兩岸法律合作上作文章,自身加強建章立制,共建法治家園。”中國國際私法協會會長、中國政法大學校長黃進說。
“平潭的發展趨勢是建設共同社區,或是臺灣地區居民聚集區,不論將來的社區如何引導和設立,其法制管理是一個重要的問題,涉及諸多法律層面的問題。”曾濤說,大陸和臺灣地區的法律事務都是采用單方規制的模式,缺少溝通和協調。“‘五個共同’模式的貫徹需要司法管理創新來保駕護航,兩岸司法管理的現狀也已經不能適應迅速發展的兩岸關系需要,需要以平潭為突破口,探索創新。”曾濤說。
“最終的突破,都要通過立法的形式來確定,而不是一次次的特例,這樣臺灣居民才能放心、安心來到平潭創業,有法可依,有法可據,無疑是一劑強心劑。”曾濤說。
對此,曾濤教授也建議,平潭可以成為兩岸多元糾紛解決的先行試點,設立兩岸合作的仲裁機構。“兩岸間的商事糾紛多采用仲裁方式來解決,我們可以探索在平潭建立兩岸仲裁機構合作的聯合仲裁機構,便于較好地開展工作,保證仲裁裁決在兩岸間得以認可和執行。”曾濤說。
專家也建議,平潭可以成為兩岸法律服務業的先行試點。近年來,有不少臺灣人取得大陸的律師執業資格,但在大陸范圍有限,并不能發揮其作用。“如果考慮在平潭提供比其執業范圍更為寬泛的執業環境,可以為平潭提供優良的法律服務,更可以為適應兩岸法制環境的律師提供好的法律服務平臺。”曾濤說。
同時,中國政法大學校長黃進也建議,可以在平潭著手設立兩岸法律研究院,聯合臺灣的大學,邀請兩岸法學界專家學者來共同研究兩岸法律,同時也可以培養學生,形成兩地學生法律實踐基地。
此外,學習借鑒臺灣地區立法先行的模式,也是平潭開發開放的重要方向,“平潭可以參考臺灣地區高雄自由港區和上海自由貿易區的立法實踐,爭取立法先行,以法制改革帶動經濟改革和政治改革。”中國政法大學專家馮霞說。(記者 陳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