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入境證件申請“三表合一” 縮短至6工作日
根據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的統一部署,昨日起,我省居民申請普通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和簽注、往來臺灣通行證和簽注三類出入境證件的申請表簡化合并為《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見圖)。
福州的唐女士計劃今年5月帶4歲的兒子出境旅游,昨天下午她來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辦證大廳給自己和兒子申請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往來臺灣通行證三本出入境證件。如果是前天來辦理這三種證照唐女士必須填六份表格(她和兒子各需要填三份表,兒子由她代填),提交六套相關共計24頁復印件材料。而昨天她只要輕輕松松填兩份申請表,提交兩套共8頁的復印材料。
公安的便民措施不僅省時省力還省錢。按原來的規定,唐女士如果選擇快遞寄送服務,每本證照需要付21元的快遞費,她和兒子共六本的證照則要付126元的快遞費,而昨天她只要付一份12元的快遞費(同一人同一類的證照只按一份12元快遞費收?。蛢鹤觾煞莨哺?4元的快遞費,足足省了102元。
據出入境管理處相關負責人介紹,“三表合一”后,原來窗口民警在受理時,接待一位要辦三本證的申請人,必須要審核三份表格和三套材料,審批環節原來要3個人審批現在只要一個人審批。辦理新證從原來的15個工作日,縮短到9個工作日,簽注從10個工作日縮短到6個工作日。
據了解,“三表合一”后,一些沒有必要的內容從表格上取消了,如“家庭成員”、“個人簡歷”、“出國事由”、“前往國家、”“家庭住址”等多項填表內容,填表時間可壓縮80%;其次提交的材料從3套變為一套,申請人同時辦理護照、往來港澳地區通行證、往來臺灣地區通行證,提交相片由3張減少為1張、證明材料的復印件由12頁左右減少為4頁左右;再次,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申請護照的,之前需未成年人的父母雙方到場,“三表合一”后,將調整為只需一方監護人陪同到場并提交意見即可,父母離異的未成年人原來要提供父母離婚的判決書(或離婚協議),現在則不需要;第四是在采集簽名時申請人可個性化簽名,不再強制要求以規范漢字書寫。(記者何珍/文李劍準/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