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0日晚,深圳地鐵4號線清湖站電梯發生傷人事故,該電梯被封閉停用(7月11日攝)。 7月10日,深圳地鐵4號線清湖站的上行扶梯突然發生意外,造成多名乘客受傷。這只是近期頻發的電梯安全事故中的一起。此前的7月5日,北京地鐵4號線動物園站發生電梯事故,致1死30傷;7月7日,上海一部載有十多名乘客的電梯突然從4樓如自由落體般“直墜”底樓…… 面對這一連串的事故,許多人心里充滿疑問:我們的電梯究竟藏了多少安全隱患? 新華社記者 梁旭 攝
連日來,各地電梯事故不斷,電梯安全問題引發廣泛關注。按規定,電梯作為涉及公共安全、危險性較大的設備,從設計、制造到安裝、維修的全過程,都由質檢總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局負責監督檢查。
電梯安全,不容絲毫疏忽,監督部門理應采取有效措施嚴加監管。然而,我們看到最多的,卻是發通知。
去年12月14日,深圳地鐵自動扶梯突然發生逆轉,造成多人受傷。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局就曾下發文件,要求滾梯使用和維保單位認真排查,消除隱患。
今年3月25日,該局再次下發通知,要求對自動扶梯和自動人行道開展排查和治理,而重點排查內容就包括導致這次北京地鐵電梯事故的主機固定螺栓。
北京地鐵事故發生后,該局的做法仍然是下發通知,要求加強電梯安全監察,深入排查電梯安全隱患,從嚴查處違法行為。
從第一份通知至今,已過去半年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局仍未公布電梯安全隱患排查結果。公眾等到的只是一段“我國電梯安全形勢總體平穩”的表述。我們每天乘坐上下的電梯,是否在“總體”之內,卻不得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