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政協組織要把綜合素質高、服務能力強的同志充實到提案工作機構。”《意見》稱,各級黨委、政府要支持并確保同級政協組織提案工作機構具有與提案工作相適應的人員編制和服務能力。
■解讀
省政協提案委員會主任周義:
《意見》為政協提案辦理提供重要制度保障
廣東近年來出臺了多份文件促進提案辦理,為何這次又專門出臺《意見》?省政協提案委主任周義作了解讀。
提案是人民政協履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職能的重要形式,省委、省政府歷來高度重視政協的提案工作,大力支持人民政協通過提案履行職能。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先后印發了《廣東省政協提案辦理工作規程(試行)》、《廣東省政協提案辦理工作評價考核暫行辦法》、《廣東省黨政主要領導同志督辦政協重要提案暫行規定》,推動全省政協提案辦理工作有序開展。
隨著我省人民政協事業的不斷蓬勃發展,廣大政協委員和各黨派、各人民團體以及政協各專門委員會的參政議政意識不斷增強,提案數量逐年增加,質量穩步提高,作用日益突出,提案工作的社會影響力越來越大。各級黨政機關適應新形勢和新要求,積極創新提案辦理方式,完善提案辦理制度,推動政協提案辦理工作取得顯著成效。但是也應看到,與新要求和新任務相比,政協提案辦理工作還存在一些需要改進的地方,辦理質量有待進一步提高。
《意見》是省委、省政府結合廣東實際,認真貫徹落實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人民政協提案辦理工作的意見》精神的具體行動,是省委十一屆二次會議以來,省委、省政府就提案辦理下發的第一份文件。《意見》對我省提案工作面臨的新形勢和新任務進行了分析,新形勢和新任務為政協提案工作提供了更為廣闊的空間和更加難得的機遇,也對做好新時期政協提案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這充分體現了省委、省政府對省政協工作的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也把提案辦理工作擺在了更為重要的位置,為進一步加強政協提案辦理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雷輝劉國賢 岑卓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