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本報對除公安局外的40個行局財報進行分析(10月25日廣州觀察AII01、04版),計算獲得了工資福利最終數據結果顯示,廣州公務員去年工資+補助17.51萬元。對此,廣州市財政局回應稱,關于廣州公務員收入的報道對決算報表口徑理解有誤。
市財政局解釋,決算報表“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中包括了向其他群體發放的補貼,如向優撫對象發放的生活補貼,向城鄉貧困人員、災民等發放的生活救濟費,向各類學校學生發放的助學金、獎學金,向農民發放的農機購置補貼、良種補貼、糧食直補以及發放給殘疾人的各種生產經營補貼等,該報道錯誤地將其計入了公務員收入。
市財政局表示,廣州公務員工資待遇嚴格按國家和省的各項規定執行,市直各單位執行統一的標準,實行統一發放,嚴禁各單位變相發放各類有價證券,不存在單位自行發放其他補貼的情況。
編后
近年來,廣州開全國之先河,主動公開包括“三公”經費在內的財政預決算,引發了社會的廣泛關注。今年,廣州41個市直政府部門和10個直屬機構統一公布2012年部門財政決算,其內容翔實程度以及透明度,均領先全國其他城市。這充分表現出廣州“敢為天下先”之風氣,民間輿論和業內學者對此不吝溢美之詞。本報一直不遺余力,對廣州的“陽光財政”予以了大量宣傳報道。
為了更好地闡述“陽光財政”的意義和目的,讓讀者更好地了解“陽光財政”的積極意義,本報秉著創新報道方式、更新文本語境的初衷,嘗試從“陽光財政”下對公務人員“陽光收入”的角度進行宣傳報道。
然而,在具體的報道中,記者采寫卻出現了一些不嚴謹之處。在稿件采寫過程中,本報記者根據公開材料,選取支出決算表中“工資福利支出”加上“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再減去“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支出”,得出的總數除以在職公務員和事業編員工的總數,從而得出了廣州公務員去年人均人力成本為17.51萬元。但實際上,財報中“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并非全部用于公務員薪酬福利支出,還包括向其他群體發放的補貼。
這篇報道見報后,偏離了我們的本意,引發了社會對廣州公務人員收入狀況的誤解。事實上,廣州的公務人員全身心投入到廣州社會經濟騰飛,投入到了廣州的新型城市化建設中,承擔的工作、承受的壓力巨大。絕大部分公務員工作都勤勤懇懇,任勞任怨,起到了先鋒模范作用。
而廣州作為改革開放的前沿陣地,在財政透明度方面一直可圈可點。根據權威部門提供的數據也顯示,廣州公務員工資待遇嚴格按國家和省的各項規定執行。
好心辦了壞事,教訓非常深刻!對此,我們特向廣大讀者特別是公務員表示深深的歉意!我們將以此為鑒,舉一反三,堅持采編團隊的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提高采編團隊專業素質,把握正確導向,以更加客觀真實、全面準確、及時深刻的新聞報道,唱響主旋律,傳遞正能量,為廣州的科學發展和和諧建設作出我們應有的貢獻。(劉懷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