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孩子不能超過6歲
問:您認為打孩子和家庭暴力有什么界限?
龍小姐:我覺得吧,一看力度,把孩子打傷了肯定就是家庭暴力了;二是態度,打也要讓孩子感覺到自己是在關心他、重視他。
“莫愁”:打孩子要有個度,家庭暴力那種是把自己的不開心發泄在孩子身上,不管孩子錯沒錯。
“@伊秀嫣然@”:如果用到鞋子啊棍棒啊之類的來打孩子,就是過了。用巴掌打打屁股,讓他知道痛這種程度的還能接受。
問:您覺得在孩子什么年齡階段可以適當使用“打”這個手段?
龍小姐:6歲之前可以輕打;6歲之后,自我意識強了,父母再打孩子可能會造成逆反心理,起到反作用。
“莫愁“:2-6歲的孩子可以打吧,2歲前是他什么都不懂,所做的都是無意識的事,不應該打;6歲后真的不能打了,現在的孩子太嬌氣,他有記憶了,會記恨的。
“若浦”:我認為什么時候都沒權力打。
問:相對于“打”,您覺得比較有效的教育方法是什么?
龍小姐:小時候,我犯錯誤比較嚴重時,家里就開家庭會議,爸爸媽媽把我的錯誤嚴肅指出來,批評我。我覺得這個還蠻有效果的。
“80后”鄧女士:兒子上小學了,之前我和他爸爸從來沒打過他。在兒子犯錯誤的時候,我會讓他去家里特定的反省區自我反省。我們要做到的是態度嚴肅、不會縱容,直到他真的認識到錯誤誠懇道歉了,我們就會給他個擁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