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驢轉彎要打燈”獲采納 “放開摩禁”未通過
廣西新聞網-南國早報記者 郭燕群
南寧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就《南寧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截至1月25日,市民通過電話、電子郵件、信函等,共提出180多條意見、建議,主要涉及停車泊位設置、臨街道路出入口機動車道閘設置、道路交通安全教育、電動自行車管理、殘疾人機動車管理等方面。1月26日,南寧市人大法制委就廣大市民群眾關注的意見和建議予以回應
這些建議將獲采納
●規范電動自行車車燈使用
市民意見:夜晚開車的時候看到很多電動車車主為了省電,不開燈。這樣會很難判定他們的具體位置,是極其危險的。
部門回應:晚上電動車不開車燈行駛的確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容易導致事故發生。因此,有必要在《條例》中作出相關規范。
解決方案:擬增加“電動自行車在轉彎時,安裝有轉向燈的應當開啟轉向燈,沒有轉向燈的,應當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進行。在夜間沒有路燈、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情況下行駛時,安裝有前照燈的應當開啟前照燈”的規定。
●設置停車泊位征求意見
市民意見:市區停車泊位設立能否征求沿街單位、街道辦事處意見。有些停車泊位設置影響臨街單位出入,有些路段車流量少的停車位取消了,而有些車流量大的路段反而設置停車泊位。
部門回應:設置停車泊位主要是考慮道路的交通流量,但同時也要照顧沿街群眾的出行方便。管理部門在作出決策之前充分聽取各方意見有助于提高決策的科學性。
解決方案:擬增加“道路停車泊位在設置前應當在設置單位的門戶網站、社區居委會公示停車泊位設置方案,并征求臨街利害關系人意見,公示時間不少于三個工作日”規定。
●提高公交專用道使用效率
市民意見:除公交車外,《條例》只允許正在接送職工上下班的客車使用公交車專用道,范圍太窄。
部門回應:允許所有大中型客車使用公交車道,可以提高公共汽車專用道的使用效率,避免加劇其他道路的擁堵。
解決方案:擬修改為“正在接送中小學生、幼兒的校車和大中型客車在不妨礙公共汽車行駛的前提下,可以使用公交車專用車道”。
●臨街道閘設置不宜“一刀切”
市民意見:臨街單位或小區在其總平面規劃方案中就有明確的建筑后退道路紅線的要求,不同等級、寬度的道路建筑后退道路紅線的距離不同,且與建筑的高度也有一定關系。實際中受條件所限,有的單位和小區出入道閘口只能開在城市主干道上。但對大型購物中心、停車場等車流量大的單位來說,10米只是最基本的要求(相當于三輛小車蓄車長度),條件允許的,應該加大退距。如硬性規定離街道10米,不免有些“一刀切”。對已有的機動車出入口道閘整改應當慎重,如果確需整改的,政府應當給予相應補貼。
部門回應:臨街出入口的機動車道閘退距是非常有必要的,但不區分各種道路情況作出“一刀切”的規定,與客觀實際不符。根據不同的道路情況作區別規定,才會具備操作性和可執行性。
解決方案:《條例》擬將相關規定修改為:城市道路沿街單位或者住宅小區的出入口設置機動車道閘的,在單位或者住宅小區的空間距離可以滿足的前提下,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出入口所在道路為城市支路的,欄桿正面距離人行道路沿石不得少于3米;
(二)出入口所在道路為城市次干路的,欄桿正面距離人行道路沿石不得少于6米;
(三)出入口所在道路為城市主干路的,欄桿正面距離人行道路沿石不得少于10米。
臨街單位或者住宅小區出入口需設置機動車道閘的,在報請規劃部門審定的建設工程設計方案中應當明確道閘的設置方案。
本條例實施前需要新設置道閘的,應當符合前款規定。
●修改左轉待轉區相關規定
市民意見:機動車在某些設置有左轉彎等候區的路口(主要是在到達紅綠燈路口前沒設置有左拐掉頭的開口)需要左拐掉頭時,按理是要等左轉彎信號為放行信號才能左拐掉頭,但出現上述所說的情形時,是否也要進入左轉彎等候區后才能掉頭(特別是排在前面的車輛)?如要會否造成不必要的堵塞?
部門回應:市民的意見提得很好,實際中確實要考慮這種情況,對《條例》原來確定的左轉彎等候區的制度作出修正,使其更加科學、合理。
解決方案:擬增加“掉頭的機動車不進入左轉彎等候區”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