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尋舉證支持“假貨申訴”
小覃找到了某品牌電腦在南寧的售后服務中心。技術人員檢查發現該電腦外觀標簽上,既未標明商品型號也未注明序列號,初步認定是假貨。小覃將所有舉證傳到淘寶糾紛處理頁面(詳見法官網絡維權路圖表)。
在焦急等待48小時后,淘寶網客服終于作出裁定:判定買家舉證有效,支持買家申訴,開啟退貨流程,郵費由賣家承擔。同時,淘寶網還表示,因賣家銷售商品的材質、品質等信息描述不符,將給予屏蔽7天等處罰,凍結賣家資金4549元,以確保退貨資金安全。
但作為成天與法律法規打交道的法官,小覃認為,既然某公司出具的質檢單已證明該電腦是假貨,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賣家應該“假一賠三”,小覃向淘寶網提出了該項申請。同時,小覃還撥打了賣家所在地的12315投訴電話,希望在當地工商部門的督促下,促使賣家能“假一賠三”。但淘寶網客服2日后答復,不能支持小覃的申請,因為淘寶網即使在認定該電腦是假冒商品的情況下,也無權強制賣家承擔“假一賠三”的賠償,該懲罰只能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司法部門依法作出。由于賣家地址在杭州,可發貨的商家在深圳,當地工商部門也表示無法支持小覃“假一賠三”的請求。
無奈,小覃只好按照淘寶客服給出的地址退貨。可在同意退貨一欄中,又注明,以不能影響該電腦的二次銷售為前提。這讓小覃無法接受,“明明是假貨,何來二次銷售”較真的她要求淘寶客服修改該條款。3月10日,經過10多天的維權,小覃終于拿回了已支付的貨款4549元等損失。
引發思考勿讓“假一賠三”成空談
小覃算是幸運的,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有不少類似像小覃這樣網購買到假貨的消費者,在買到假貨時,涉及數額多的,要么通過漫長的訴訟來維權。數額少的,很多就啞巴吃黃連自認倒霉。
小覃告訴記者,她在調查中發現,網店開店的門檻很低,大部分賣家只需交納1000元保證金。這份保證金,遇上買家購買大件商品的,根本不夠賠償買家,起不到擔保的作用。同時,網購平臺對售假店鋪的處罰結果也不公示,達不到預防警示效果。昨日她上網查看,發現處罰期過后,該店鋪依然可以毫發無損地繼續營業,大大降低了網絡商家的售假成本。
小覃建議,眼下在我國電子商務尚未立法的前提下,網購交易平臺能否提高對銷售大件商品商家的保證金。在網購平臺首頁或特定板塊,應當定期公示受處罰店鋪名單,增加處罰的透明度。
小覃還希望,建立工商行政部門、質量檢測部門與網購平臺在線聯動機制。在遇到網購平臺無權處理或界定的投訴時,可直接通過聯網機制,將投訴資料以及商家的個人信息一并轉交給假貨生產地或銷售地的工商、質監等行政部門以及司法部門,讓網絡打假行動迅速有效地轉化為現場打假活動。從源頭上遏制假冒偽劣商品的繼續出售。讓“假一賠三”在網購平臺上,也能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