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中國勞動學會薪酬專業委員會會長蘇海南:
可從四方面入手緩解收入水平下降
中國勞動學會薪酬專業委員會會長蘇海南說:“工資調整需要考慮物價因素,但兩者不能直接掛鉤,對抗通貨膨脹不能簡單加工資”。
蘇海南認為,工資是個人對社會貢獻度的貨幣化反映,提高工資水平應以GDP增長、勞動生產率增長等為充分必要條件,同時考慮物價上漲因素。需要明確的是,物價上漲只是一個參考因素,而不是決定因素。此外,工資問題遠遠不是單一的一個物價問題,它還涉及到國民收入分配關系與格局等問題,所以,不能簡單地認為,工資與物價直接掛鉤就可以解決問題了,而應該從更加宏觀的層面看待工資變動問題。
在蘇海南看來,就物價上漲因素而言,可以嘗試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緩解人們收入水平下降問題:
第一,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是指凡工薪勞動者在正常勞動時間內履行了勞動義務之后,用人單位(或個人)必須支付的最低限度勞動報酬。當前我國價格漲幅最大的是食品價格,最主要的影響群體是低收入群體、低工薪群體等。提高最低工資標準,能夠直接促進提高工資水平與最低工資標準接近人員的工資,針對性更強。目前我國最低工資標準仍然偏低,還有上調空間。
第二,形成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是指職工工資隨企業經濟效益提高及其他有關因素的變化而相應協調、合理、持續增長的制度化運行方式。其中,既包括職工工資總額、平均工資的合理增長,還包括扣除物價上漲因素后,職工工資實際購買力的提高。工資正常增長的依據主要是經濟效益提高、社會平均工資變動等因素,同時考慮物價因素。只有形成工資正常增長機制,才能更好更合理地讓廣大勞動者共享企業經濟效益提高、國民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成果。
第三,對于特困家庭,可以進行直接物價補貼、社保補貼等。特困家庭也是對物價變動較為敏感的群體,政府通過直接物價補貼或社保補貼等形式,可以更有效地幫助他們應對物價上漲帶來的生活壓力。
第四,控制物價上漲,尤其是生活必需品價格的上漲。這是緩解物價問題的重要舉措,也是促進我國經濟健康持續發展的重要手段。針對我國物價上漲的現狀,國務院采取了緊縮貨幣政策和調控物價等多種調控手段,為物價降溫,從而應對CPI增長對宏觀經濟以及群眾生活的影響。
來源:南方日報 編輯:馮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