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獲悉,2013年1月29日在海南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海南省人民檢察院代理檢察長賈志鴻代表海南省人民檢察院報告工作。
賈志鴻在報告中指出說,海南省人民檢察院以執法辦案為核心,加大法律監督力度。牢牢把握檢察機關的憲法定位,堅持嚴格、公正、廉潔執法與理性、平和、文明、規范執法相結合,實現辦案數量、質量、效率、效果和安全有機統一。
始終保持查辦職務犯罪力度。五年來共立案偵查職務犯罪案件1041件1456人,大案589件,縣處級干部110人、廳級干部9人,提起公訴1445人,法院有罪判決1309人,通過辦案挽回經濟損失2.2億元。查辦國家工作人員利用項目審批、資金撥付之機,搞權錢交易的犯罪案件441件,查辦行政執法人員濫用職權、收受賄賂、吃拿卡要的犯罪案件170件,查辦集體上訪、群體性事件背后的腐敗案件41件。建立職務犯罪偵查一體化工作機制,通過“抓系統、系統抓”,查辦了規劃、城建、地稅系統職務犯罪系列案件50件54人,東方市職務犯罪系列案件28件29人,擴大了查辦案件的綜合效應。
深入推進職務犯罪預防工作。堅持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結合執法辦案,向有關單位提出檢察建議1184份,促進健全完善預防措施。建立向黨委、人大、政府提交職務犯罪發案態勢分析和預防對策年度報告制度,與教育、醫藥、地稅、林業等15個行業建立預防協作機制。廣泛開展預防宣傳,舉辦預防講座2500余場次。與海南電視臺聯合制作以反腐倡廉教育、職務犯罪預防為主題的法制欄目《檢察視窗》,開播7年,獲得國家級和省級獎項10個。積極推動預防教育進黨校,在全省建立22個農村基層干部職務犯罪警示教育基地,1.2萬名村干部接受教育。我省檢察機關服務和保障村級組織換屆選舉工作的做法得到高檢院的充分肯定。
進一步強化訴訟監督。積極應對修改后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的新要求,探索開展了簡易程序審理、證人出庭、庭前會議、民事執行監督等試點。認真落實省人大常委會《關于加強人民檢察院法律監督工作的決議》,依法監督公安機關立案881件,糾正不應當立案而立案275件,糾正漏捕1090人、漏訴343人。對認為確有錯誤的裁判提出抗訴309件。糾正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不當2572人次,糾正刑期計算錯誤121人,對監管活動違規和監管場所安全隱患等提出糾防意見1839件次。開展了刑事審判法律監督專項檢查、監獄“清查事故隱患、促進安全監管”專項活動、監管場所械具使用和禁閉情況專項檢察等,將日常監督與專項監督、檢察監督與有關部門內部糾錯有機結合,增強監督實效,維護公平正義。賈志鴻最后表示,2013年,全省檢察機關將深入學習黨的十八大、海南省第六次黨代會精神,認真落實省委、高檢院的工作部署,主動爭取人大、政協的監督支持,全面履行法律監督職能,進一步細化、實化各項措施,不斷開創檢察工作新局面。要做到更加用心地做好服務保障工作;自覺地維護海南和諧穩定;有效地保障和改善民生;積極地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有力地推進訴訟監督工作;扎實地推進檢察隊伍和基層基礎建設。(記者 田亦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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