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7日,記者公安邊防了解到,4月初,海南公安邊防總隊洋浦邊防支隊新英灣邊防派出所民警在“緝槍掃毒”行動中,連續抓獲數名吸食毒品嫌疑人。經調查,數名嫌疑人均供認其吸食的毒品是在區內各娛樂場所購買,且都是以粉末狀包在“優樂美”奶茶包裝內。這一重要線索引起洋浦邊防支隊領導的高度重視,支隊領導決定,立即成立便衣小組,安排到轄區各娛樂場所蹲點,暗中調查。
數百元一包的“優樂美”奶茶
邊防民警在各娛樂場所進行了一個星期的蹲點,并通過暗訪,發現了線索,瘦小身材,外表斯文的青年男子“劉某”出現在民警視線里。“劉某”活躍于轄區各娛樂場所,且與民警所掌握的幾名“癮君子”聯系密切。經請示領導后,民警對其進行了跟蹤,期間民警發現,“劉某”將“優樂美”奶茶以數百元每包的價格售賣給吸毒人員。市場售價一元每包的“優樂美”奶茶,何以賣出如此高價?至此,民警基本確定“劉某”有重大販毒嫌疑。他有多少下家?“貨”又從哪里來?如果現在將其抓獲,很容易打草驚蛇,放走“大魚”,邊防民警繼續對其進行嚴密監視,不動聲色地“盯”著他。
娛樂城里上演“甕中捉鱉”
經過幾天的嚴密監視,邊防民警摸清了“劉某”的活動規律,他每天傍晚從其居住的小區內出發,分赴區內各娛樂場所售賣毒品。通過情報,民警基本確定其藏毒、制毒地點就是在“劉某”居住的房屋內。在此同時,“劉某”仿佛已經有了危機感,白天都在小區內閉門不出。經請示領導后,民警決定收網。
2013年4月25日晚,根據掌握情報,“劉某”正在區內的“灣灣”娛樂城內販賣毒品。新英灣邊防派出所迅速出動警力,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破門而入,當場抓獲正在KTV包廂里進行毒品交易的犯罪嫌疑人“劉某”,當場繳獲“優樂美”奶茶數包及部分吸販毒工具和毒資。其后,民警對“劉某”居住的房間進行了搜查,繳獲各類毒品1779克,其中K粉233克,苯二氮卓1276克,搖頭丸粉末168克,搖頭丸328粒,8瓶神仙水,其中分裝在“優樂美”奶茶、“雀巢”咖啡包裝內疑似粉末狀毒品100余包。
斗智斗勇,囂張毒販終低頭
海南公安邊防總隊洋浦邊防支隊迅速抽調有多年辦案經驗的民警成立專案組,并與洋浦公安局刑警隊聯合對“劉某”進行審訊。“劉某”擁有一定的反偵查伎倆,他估摸著警方掌握的證據還不太多,時常放言:“我什么都不會說,我沒販毒。”隨著證據鏈的的逐漸完整,民警審訊攻勢越來越凌厲,而犯罪嫌疑人雖依舊負隅頑抗,卻越發心虛,最終,“劉某”被專案組民警的強大精神力量震懾,在鐵證如山面前終于一點一點將犯罪事實吐了出來,交代了他從外地購回毒品,在其住所內使用“優樂美”奶茶及“雀巢”咖啡包裝將毒品分成小包后,在區內各娛樂場所售賣的犯罪經過。
目前,犯罪嫌疑人“劉某”已被提請逮捕,民警仍在繼續案件的調查工作,等待“劉某”的將是法律的制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的規定: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或者集團首要分子,處以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記者 黃一鳴 通訊員 江宇威 李振)
實習編輯:段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