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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河南省人民政府網站消息,今年7月因“6·21”礦難事故停職的平頂山市委原副書記、原市長李恩東出任河南省水利廳副廳長,級別仍為正廳級。
去年9月8日,平頂山市新華區四礦發生特別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76人、受傷14人,直接經濟損失3986.4萬元;今年6月21日,河南省平頂山市衛東區興東二礦又發生特別重大炸藥燃燒事故,死亡49人、受傷26人,直接經濟損失1803萬元。6·21礦難發生后,河南省委決定對平頂山市市長李恩東等人實行停職。
9月初,國家有關部門公布礦難調查處理結果,平頂山市市委書記趙頃霖、市長李恩東、副市長李俊峰等人對9·8特別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和6·21特別重大炸藥燃燒事故都負有領導責任,分別給予黨內嚴重警告和行政降級的黨紀、政紀處分。9月30日,河南省委公布平頂山市政府領導班子主要負責同志調整決定,李恩東同志不再擔任平頂山市委副書記、平頂山市市長職務,由陳建生同志接任。
李恩東,1958年8月生,河南沈丘人,漢族,1976年3月參加工作,1985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高級政工師。
具體人事任免情況如下:
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李恩東任職的通知
豫政任 〔2010〕61號
省水利廳:
省人民政府決定:任命李恩東為河南省水利廳副廳長(正廳級)。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六日
來源:人民網 編輯:鄧京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