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社會廣泛關注的《社會保險法》將于今年7月1日正式生效實施。為了更好地發揮和運用社保法對于職工參保繳費的法律作用,河南省近日率先在全省展開了針對企業養老保險征繳的專項行動。
6月21日,記者在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召開的動員會上了解到,此次企業養老保險擴面專項行動為期三個月,將對未參加社會保險的企業和已參保企業中的未參保職工為重點,由全省各級勞動監察部門進行認真排查摸清底數,將這部分長期游離在法律之外的企業和人群,依法納入養老保險覆蓋范圍,努力做到企業全部參保、企業全員參保。
作為我國建立了20多年養老保險制度的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國務院文件、《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早就有明確規定,應該實現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全覆蓋。但目前實際的情況是,許多民營企業惡意逃避為員工登記繳納社保或者長期拖欠員工社保費用,嚴重損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也為社會和諧帶來不穩定因素。《社會保險法》的出臺為勞動監察部門徹底整治企業“不登記、不足額、不按時”繳納社保的現象提供了法律依據。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84條規定,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且在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期限內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根據第86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河南省社會養老保險事業管理局局長劉文明在6月21日召開的專項行動會議上表示,這次養老保險擴面行動對已參保企業用工參保情況要認真核查,對企業未參保人員,經辦機構可直接核定其應繳納的養老保險費,對在規定期間內仍不繳納的,要及時移交勞動保障監察機構,由勞動保障監察機構依法處理。
除了法律手段,此次專項行動還鼓勵組織或個人對勞動保障違法行進行舉報,并給予舉報人一定物質獎勵。同時,對多次下達整改通知拒不繳納或長期拖欠繳納社保的企業,將在媒體上進行“黑名單”曝光。
來源:中國日報河南記者站(記者 楊波 實習記者 潘亞楠)編輯: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