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以來,河南省汝州市通過提高救助標準、發放價格補貼、擴大救助范圍、嚴格審核把關四項工作舉措,確保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從2011年1月起,汝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每人每月提高15元,人月均補助水平達到162元;今年第二季度,該市將農村低保救助標準再次提高10元,人月均73.2元,其中,一類對象月補助80元,二類對象月補助75元,三類對象月補助70元。
與此同時,該市為重點優撫對象、城鄉低保對象和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發放物價臨時補貼。春節期間,向城市低保對象發放價格補貼每人150元、共計1330350元;向農村低保對象發放補貼每人100元、共計3718700元;向五保對象發放補貼每人100元、共計413200元;向重點優撫對象發放補貼每人180元、共計597600元。
據介紹,去年,汝州市全面啟動臨時性救助機制,用于解決城鄉貧困居民的突發性、臨時性生活困難。在救助范圍上,不僅關注絕對貧困的低保對象,而且及時將遇到困難的低收入家庭納入救助范圍;在管理體制上,打破其他救助制度按戶籍地申報的限制,居住在我市轄區內的人戶分離困難人員也可申請。
據悉,為規范社會救助工作,全面提高社會救助工作質量,保證社會救助制度公正實施,從今年3月開始,汝州市開展以城鄉低保、五保、優撫對象清理核查為主要內容的社會救助“陽光行動”。此次清理核查對象重點為社會轉型過程中特殊群體成建制納入的城鄉低保對象,以及購房、購車、從事個體經營等生活條件明顯高于城鄉低保標準的對象。對符合條件的民政救助對象應保盡保,對不符合條件的對象堅決清退。
來源:中國日報河南記者站(通訊員 桂焱煒 王益民) 編輯: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