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劉少奇當選為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他在制定國家政治、經濟、文化、教育、外交等方針政策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1950年在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國委員會第二次會議上作了《關于土地改革問題的報告》。1954年在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作了《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草案的報告》,并當選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1956年9月,在中共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上代表中共中央作政治報告,為新時期社會主義事業的發展和黨的建設規定了方向。在八屆一中全會上當選為中共中央副主席。1959年4月,在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當選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國防委員會主席。六十年代初期,中國的經濟發生了嚴重的困難,劉少奇進行了大量的調查研究,參與制定了一系列重要的政策措施,使國民經濟得到了恢復和發展。從1963年到1966年,他先后到印度尼西亞、緬甸、柬埔塞、越南、朝鮮、巴基斯坦、阿富汗等國進行了友好訪問。
1966年“文化大革命”開始后,他受到錯誤的批判,并遭到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的政治陷害和人身摧殘,于1969年11月12日病逝。
1980年中共十一屆五中全會為恢復他的名譽作了專門的決定。他的主要著作收入了《劉少奇選集》。
中國中共文獻研究會劉少奇思想生平研究分會在京成立


與部分工作人員合影 1963年與毛澤東、陳毅在中南海的辦公室工作
來源:新華網 編輯:許銀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