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在初創時期,從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的實際國情出發,在黨旗黨徽圖案設計上曾特意以“斧頭”圖案代表中國手工業者,以“鐮刀”圖案代表農民。從1921年7月到1942年4月長達21年的時間里,中共中央及各級組織有過多次明確黨徽圖案為“鐮刀斧頭”的規定和決議。但在此期間,又由于受蘇聯國旗的影響,中共黨旗黨徽上的圖案既出現過“鐮刀斧頭”,也出現過“鐮刀錘頭”。在戰爭年代相當長的一段時間里,黨旗黨徽圖案一直處在變動的、不規范的狀態中。
1945年4月23日,中國共產黨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在延安召開。大會主席臺幕布正中,懸掛著毛澤東和朱德的畫像。在畫像下方的圖案中,中間綴有中國共產黨黨徽:鐵錘鐮刀,稻穗和麥穗圍繞著它。畫像兩邊,分別斜插著六面紅色的綴有鐵錘鐮刀的中國共產黨黨旗。這是中國共產黨自建黨以來,歷次全國代表大會主席臺上第一次豎立正式的黨旗,從而結束了黨從“一大”至“六大”無正式黨旗的歷史。
黨的“七大”之后,中共中央及有關部門曾幾次討論研究黨旗的規范化問題,考慮重新設計黨旗式樣,但由于種種原因,未能落實。從抗日戰爭、解放戰爭時期以及新中國成立后一段時間的圖片文獻看,盡管從“七大”之后就有了黨旗的正規式樣,但各地黨組織使用的黨旗黨徽圖案還存在著差異,還需要進一步規范化和標準化。
1995年4月,中共中央責成中央組織部會同有關部門對黨旗黨徽的制作和使用的規范化問題提出意見,并起草《中國共產黨黨旗黨徽制作和使用的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規定》)。1996年9月21日,經中央批準,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這個《規定》(中辦發[1996]25號),進一步規范了黨旗黨徽的式樣和使用。《規定》共12條,它對黨旗黨徽的性質、式樣、規格、制作和使用等都作出了明確而具體的規定。至此,黨旗黨徽有了統一規范的標準式樣。《規定》指出,“黨旗黨徽是中國共產黨的象征和標志”,“中國共產黨黨旗為旗面綴有金黃色黨徽圖案的紅旗”,“黨徽為鐮刀和錘頭組成的圖案”。
2002年11月14日,中國共產黨第十六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新的《中國共產黨章程》,增寫了“黨徽黨旗”一章,作為第十一章。其中第五十一條規定,“中國共產黨黨徽為鐮刀和錘頭組成的圖案。”增寫“黨徽黨旗”一章,是自建黨80多年以來歷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綱領》、《中國共產黨黨章》、《中國共產黨章程》的第一次。對于維護黨徽黨旗的嚴肅性,發揮黨徽黨旗的感召力,增強黨員的光榮感、使命感,增強黨的凝聚力和影響力,都有著重要的作用。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編輯: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