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招:食品造假要出狠招重罰

漫畫:久而久之
在食品安全制度相對先進的發達國家,食品安全事故也時有發生,各國為此都加大了懲罰力度,其中的許多做法值得我們借鑒。
德國:刑事訴訟外加巨額賠償
2010年底,德國西部北威州的養雞場首次發現飼料遭致癌物質二惡英污染。今年1月6日,德國警方即調查位于石荷州的飼料制造商“哈勒斯和延奇”公司。7日,德國農業部宣布臨時關閉4700多家農場,禁止受污染農場生產的肉類和蛋類產品出售。
對于這次二惡英事件中的肇事者,德國檢察部門提起刑事訴訟,同時受損農場則擬提出民事賠償,數額可能高達每周4000萬至6000萬歐元,完全可能讓肇事者破產。
韓國:造毒食品10年內禁營業
2004年6月,韓國曝出了“垃圾餃子”風波。
事件曝光后,韓國《食品衛生法》隨之修改,規定故意制造、銷售劣質食品的人員將被處以一年以上有期徒刑;對國民健康產生嚴重影響的,有關責任人將被處以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而一旦因制造或銷售有害食品被判刑者,10年內將被禁止在《食品衛生法》所管轄的領域從事經營活動。另外,還附以高額罰款。
法國:賣過期食品立刻關門
銷售部門對于保障食品安全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巴黎超市的工作人員每天晚上關門前都會把第二天將要過期的食品扔掉。判斷食品是否過期的唯一標準就是看標簽上的保質期,而一旦店內有過期食品被檢查部門發現,商店就得關門。(來源:央視)

“食”面埋伏新華社發(資料圖片)
2007年,巴西東南部兩家牛奶生產廠在牛奶中摻入一種溶液,以延長保質期。消費者飲用后出現腹痛、腹瀉等現象。在接到投訴后,巴西有關方面拆除了工廠的生產設備,查封了庫存牛奶,并在市場上收繳這兩家工廠生產的牛奶。
在巴西,生產未達標產品的企業將受到處罰。如果是重犯,企業都將被處以與首次發現時數額相同的罰款,同時還要接受停產30天檢查、沒收不合格產品、收回已投放市場產品等一系列處罰。
如再被查出,案件將直接進入司法程序,企業法人將以食品造假罪被起訴。(來源:中國日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