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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假訴訟沒法過戶
一些人錯誤認為通過法院判決辦理過戶手續(xù)可以降低稅費
在北京,豐臺區(qū)人民法院近日受理了該市一起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該案原告北京籍單身人士李某今年1月底購買了自己的第二套住房,但支付定金和首付款后,卻遭遇賣房人拒絕辦理過戶及網(wǎng)簽手續(xù),導致3月“國五條”細則出臺后,失去買房資格。為此,李某將賣房人訴至法院,要求解除買房合同,返還已經(jīng)支付的28萬元首付款,并雙倍返還4萬元定金。目前,本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豐臺法院調(diào)研分析,受“國五條”及其細則出臺影響,二手房買賣中雙方急于過戶、規(guī)避政策、弄虛作假三種心理引發(fā)此類案件激增。其中弄虛作假心理尤其值得警惕,一些人錯誤認為通過法院判決辦理過戶手續(xù)可以降低稅費,買賣雙方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對證據(jù)、事實均無異議,只要求法院盡快判決辦理過戶手續(xù),造成一部分案件存在虛假訴訟的成分。
法院人士提醒消費者,這種以被訴方直接同意給付或?qū)o付憑證直接承認等方式逃稅的做法是典型的“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違法行為,非常容易被發(fā)現(xiàn),屬于目前各級法院重點打擊的“虛假訴訟”,一旦被發(fā)現(xiàn)核實,相關(guān)當事人不但不能實現(xiàn)其非法目的,而且還可能受到相應(yīng)的民事制裁甚至受到刑事處罰。
此外,還存在一些其他問題。豐臺法院民四庭法官魏亞南分析,先前房屋買賣交易的雙方當事人為少交稅款、急于買房而迅速辦理房屋過戶手續(xù),使得房屋交易過程中,購房人往往無法詳細查驗所購房屋的諸多細節(jié),房屋存在的質(zhì)量問題易被忽視。同時物業(yè)費、水、電等很多購房附屬問題亦會因急于過戶而被暫時擱置,這些暗藏的風險都可能會導致后續(xù)法律糾紛的增多。
(綜合本報記者余榮華、徐雋、靳博、呂紹剛、孫小靜、劉志強、姚雪青、李剛、付文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