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說法
細化預算編制嚴打年底亂花錢
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院長助理曹明星教授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稱,從法律層面講,只要花的錢是預算內的,就沒有問題。但他也強調,有關部門還是應該盡量杜絕過于粗放型的預算,細化預算編制,提高預算管理的科學性和可預見性。
曹明星認為,年底突出花錢的存在有一定的合理性,對其不能一棒子打死。由于一些預算項目和工程項目執行中的一些不可控性和不可預見性,有時確實存在上半年因為沒及時開工或者進度慢,乃至臨時增加預算等原因,影響了預算資金支出的進度。如果完全硬性將每個月的預算支出在年初就定一個固定支出指標,也有其不合理性,有時會對社會經濟發展產生一定負面影響。
不過曹明星也強調,突擊花錢最主要的還是與粗放型預算編制和執行有關。雖然確定每個月的預算支出硬性指標有難度,但有關部門可考慮按半年或按季度確定大致指標或區間值,加快預算合理支出的進度,使預算支出更有效率,讓資金花得更合理,使用過程更加嚴格、規范。
另外,有關部門一定要嚴查為了保持明年預算規模不降低,而在年底無謂、無效亂花預算資金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