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升城市公共客運行業服務質量,規范出租車、公交車駕駛員經營行為,近日,江蘇省金湖縣交通運輸部門結合該縣開展的“城市交通與文明同行”活動,制定出臺了《城市公共客運行業記分考核辦法》,以切實維護乘客的合法權益。
據了解,由于目前出租車、公交行業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尚不完善,很多不規范經營行為得不到相應的處理,也給乘客維權帶來了一定的難度。為此,金湖縣交通部門于近日制定出臺了《金湖縣城市公共客運行業記分考核辦法》,對出租車、公交車車容車貌不整潔的、不按規定線路行駛的、不使用文明用語的、出租車未按規定使用計價器、亂收費以及隱匿乘客財物等54種不規范經營行為將視情節輕重分別予以扣分,同時對出租車、公交車駕駛員見義勇為、拾金不昧等行為給予加分,年內根據兩種記分相抵沖后的扣分情況,以20分為基準分,20分以內給予通報批評的處理,20分以上每增加5分停運學習一天,總分達50分以上的,駕駛員將在一年內不得從事出租車、公交車駕駛。同時,扣分處理情況還將作為《道路運輸證》年度審驗的重要依據之一。
來源:中國日報江蘇記者站(記者蔣愛中 通訊員 邱忠柱 閔曉紅)